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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一杯“有社会责任的咖啡”
 
 作者:巴曙松
来源:博士咖啡 日期:2006-4-14 14:14:44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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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一杯“有社会责任的咖啡”
           
作者:巴曙松 

             
           
期待一杯“有社会责任的咖啡”
            巴曙松 博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电邮bashusong@163.com,传真:85112010)
            华中炜(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电邮:hzw@cet.com.cn ,13301282629。
            近期因为参与会议和考察的关系,先后到达韩国、越南、白俄罗斯,途径德国。如果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这几个不同的国家给予我的印象真是有着迥然的差异。德国已经作足了成熟发达市场的功夫,法兰克福机场附近茂密的森林就是一个明证。从经济发展程度看,韩国紧随德国之后,再环境污染方面,韩国已经在总体上不让德国,只是据说汉江的水还有不低程度的污染,但是较之长江黄河已经是相当清澈的了。白俄罗斯是链接东欧和西欧的纽带,经济发展程度并不高,据了解,举办研讨会的白俄罗斯中央银行的部门负责人的月工资也只是大约300美元,但是,白俄罗斯干净整洁的城市、广袤的田野,真让人觉得是在一个发达国家,令人感到美中不足的是,白俄罗斯首都明斯克的中央正在修建一个大型的地下商场,整个工地没有任何遮盖,工地上尘土飞扬,常常飘到附近的居民楼。越南则是一副跃跃欲试的希望快速发展经济的势头,河内市满大街都是摩托车,象是80年代的中国汕头,河内近郊的狗肉店据说很有名,但是慕名前往之后,其难闻的气味和卫生条件让人难以下咽。
            这简直就成了可持续发展光谱上不同区域的色彩,令人回味。中国,究竟处于哪个环节上?
            在韩国开完会之后,热情的会议主办方安排我到汉城周边游玩,谈及韩国不断改善的环境,韩方接待人员一句无意的、但是也许是事实的一句话深深刺痛了我,他说,近年来韩国环境改善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许多重污染的行业被转移到中国,因为中国在积极追求经济增长。
            中国快速的经济增长举世瞩目,令人自豪,但是,市场经济条件的一个基本的准则是成本和收益的权衡。我们为了取得这样一个快速的增长,究竟付出了多大的成本?这样的权衡不仅在全国层面、在宏观层面要计算;在微观层面、在企业层面同样也要计算。在不少人的习惯性思维中,违法排污只是那些小造纸、小化工等“五小”企业所热衷的事情,一些大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都非常注意公司的社会形象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断与违法排污无关。但是,从淮河等有关地区的调查情况看,现实无情地戳穿了一些伪君子的道貌岸然。
            滋生违法排污这一恶行的温床何在?如何解决?企业的社会责任何在?

            一、 政府失灵的背景下,应探寻将企业外部成本内部化的有效路径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环境污染是典型的外部不经济。以追逐最大利润为目的的企业,花费了私人成本进行生产,由于对环境污染防治没有任何投入,势必给他人和社会带来环境损害和额外成本,该企业并未给予他人和社会以合理的补偿,也没有纳入生产成本,这就是一笔外部费用,由此产生了外部不经济性。
            解决这样的“市场失灵”靠简单的政府干预并不能完全奏效。我国传统的排污使用的是分配治理责任的指令控制方式,带有明显的不经济性。由于监测手段的制约,监管者和企业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比如一些污染企业擅长运用的“‘巧妙’偷排、另辟‘污’径”等行为,想做到全面掌握确实有一定的难度,而且检测所需的沉重的信息成本也会使监管者望而却步。在当前违法成本过低的情形之下,缺乏治理动机的企业显然会作出想方设法超标排污的理性选择。这样的对于“市场失灵”的干预或补救,结果导致了种种“政府失灵”现象。
            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表明,环境保护领域同样可以运用市场机制。为西方国家所普遍采用的排污权交易行为就是建立在市场和激励基础上的“外部费用内在化”的有效工具。
            排污权交易首先建立一个整体的污染排放总量,以保证会达到预期的环境效果,然后以排放许可证的方式授权排放,然后将许可证分配给各污染源。通过排污权交易,污染物边际治理成本较高的企业将购买排污权,而边际治理成本较低的企业将出售排污权,从而使整体治理费用下降。这样,就能够在既定的总量控制目标下合理地安排治污活动,使治理污染的成本发生在边际治理成本最低的污染源上,而且污染者还能通过市场的激励,使污染物得到削减,从而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排污权在市场上的定价使环境容量成为有价资源,对于进入重化工业阶段的中国来说,环境容量必将成为稀缺资源,探索用市场和激励手段,使污染的外部成本合理内部化,已是燃眉之急。
            二、什么是真正的政绩?
            企业漠视污染的行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地方政府的漠视乃至纵容。一些只顾短期经济效益的地方政府、一些只顾个人“政绩”的地方官员,在“经济增长”面前,甚至已经把环境、安全、民众利益放在了无足轻重的位置上。这样的“经济增长”是短视的,而且与广大民众的福祉无关。据测算,如果考虑到环境的污染,不少地区居民的实际福利在持续多年的快速经济增长之后并没有真正的提高。
            而当前各地在大力抓招商引资工作,在引进项目时,尤其是大项目和重污染项目时,地方政府存在与环保部门不同看法。地方政府往往片面追求眼前的、局部的发展,追求政绩工程,造成决策失误,走以牺牲环境求发展的老路,将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对立起来。据调查,在一些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往往当地政府倾向于不让利税大户关门,甚至会与企业一道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
            在一些地方政府的行政倾斜下,项目投资中成本收益比发生了人为扭曲。一些高污染的行业,因为政府没有将其污染行为进行监管、采取税收等方式将其外部化的污染内部化,使得这些高污染行业在不考虑污染时依然是盈利水平很高的行业。而且一些地方政府在电力、财税、土地等方面的支持,实际上是将公众的资源转移给了特定的企业,造成了企业投资过程中高估了收益,低估了成本。违法排污屡禁不绝,地方政府显然难逃其咎。
            在这种条件下,强调要纠正地方政府片面的发展观当然有道理,但是其真正要发挥作用,还需要有相关的制度的配合。如果不仅仅考核GDP的增长,并且将可持续发展纳入其中,那么,究竟哪些指标值得我们选用?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其次,这种状况也与当前的财税体制等直接相关。在当前的税收结构下,地方政府只有上了新的项目,就可以获取更多的税收,这必然促使地方政府选择吸引项目,哪怕有时候这些项目是严重污染的、从其他国家转移过来的项目。
            当然,我们也可以期待环保执法的独立性,逐步推行垂直管理。我国目前已经在76个城市的环保部门陆续实行市属辖区的垂直管理。但是,如果相关的考核机制、激励机制。财税机制没有大的变化,这种独立的机构的作用难以高估。
            三、阳光是最好的防治污染的药方
            从企业监管的角度看,信息透明可以降低企业经济活动所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尤其是对社区造成的不利影响。信息透明还是一项重要的工具,可以利用它来帮助当地社区,并能够使这些社区从新的投资活动计划中获得利益。透明度还可以使得其他机构认识到在环境保护、社会管理和企业治理制度上的好的做法,使得消费者、投资者、管理者和政策制订者能够作出更为有效的决策。
            环境信息披露已经在西方各国取得巨大进展。一些政府则以立法的形式来促进企业提高环境报告或者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环境信息。例如,丹麦1995年通过《绿色帐户法案》,以确保公众可以获得企业在环境业绩方面的信息。但我国目前有关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法规却少之又少。2003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发了“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但其内容过于空泛,没有有关环境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指导,而且提出的要求主要集中于对公司初次公开发行企业,而对于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报很少有关于环境问题的具体披露要求,对于临时报告等其他形式的规定更是几乎不存在。
            一份对于我国上市公司2002、2003年年度报告中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的研究报告显示,我国上市公司各行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比例明显偏低,总体的环境信息披露比例只有34.39%和36.99%,而作为强污染行业的几个行业的披露情况也不尽理想,披露的比例都仅在50%至80%之间,重污染企业的总体披露比例也仅为56.40%和62.47%,这显然与这些行业的行业特点不符。而对于环境信息的披露内容不独立,很大一部分只是在报表的附注中对某些会计科目中存在的环境信息做了一个一个简要说明。另外,披露的众多内容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对过去发生的事项进行反映,而缺乏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环境问题的说明,并具有较大的随机性,缺乏固定、规范的形式,信息的实用性也较低。
            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健全环境法律法规,制订环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加大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强制力度,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环境信息的地位和作用,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法可依,并为环境信息披露提供统一的标准。另外,还应确定重污染行业及重污染企业名单,建立全国性的企业上市公司环境报告数据库,加大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报告的透明度。
            四、让我们认知“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指的是企业对社会合乎道德的行为。国际通行的SA8000标准是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标准,适用于各个国家、各个行业和企业。SA8000标准体系中所规定的企业或组织社会责任所指的是:企业或组织在赚取利润的同时,必须主动承担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企业的目标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但有一个前提就是求得企业的长远生存。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为了求得企业的长远生存,应该关心的是企业长期资本收益率的最大化。为了实现这一点,他们必须承担社会义务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成本。另外,社会是企业利益的来源,企业作为一个“社会公民”,必须融入到社会群体之中,与各种组织产生互动。企业通过承担社会责任,一方面可以赢得声誉和组织认同,同时也可以更好地体现自己的文化取向和价值观念,为企业发展营造更佳的社会氛围,使企业得以保持生命力,长期可持续地发展。
            CSR在中国是一个崭新理念,它随着大批跨国公司进入而来。但在国外,CSR这一概念早在19世纪末就已产生,发展至今已被认为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美国的CALVERT
            SOCIAL INDEX和伦敦的FTSE 4 GOOD
            INDEX等社会责任指数,入选的公司必须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方面达到一定的标准,主要是包括对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员工培养、抗艾滋病和对公众及股东的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
            与中国的一些企业在特定的体制缺陷下漠视企业社会责任的短视表现相比,一些成熟的公司已经纷纷把在社会责任上的投入转化为市场竞争力。美国杜邦公司从1802年总资产仅36,000美元的火药作坊,发展到2002年全球总收入超过240亿美元的跨国企业集团,杜邦200年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视功不可没。在杜邦有句名言:"尽量不要在地球上留下脚印",即要尽量少用不可再生的资源,并将所有排放物尽量减少到最低限度,不对环境造成伤害。因此废料减量和资源再生利用成为杜邦环境管理的重点,环境保护不再只是消极地增加企业运营成本,而是被视为能够产生效益的行业:到2010年,杜邦的目标是全球工厂至少有10%的能源需求和25%的收入来自可再生资源。
            一个应该引起重视的现实是,企业社会责任不再是道德呼吁,而是实实在在的制度约束。SA8000标准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公益事业、健康安全、差别待遇、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方面,在美国、欧盟一些国家强制推广SA8000标准认证的情形下,我国产品出口的可能又会遭遇一道无形的“壁垒”。这样的事情已经在发生:2003年7月,广东一家台资鞋厂因发生女工中毒事件,曾一度陷入客户全部撤单的困境。
            为了保证农民的收入,美国星巴克咖啡在世界咖啡市场价格降到40到50美分1磅时仍然用1.2美元来收购咖啡。星巴克同时不忘与国际环境组织合作,向农民们宣传,只要是绿色咖啡,星巴克就愿意出高价购买。星巴克咖啡的CEO奥林·史密斯说:星巴克的最大成绩之一,就是说服顾客付3美元的高价买一杯“有社会责任的咖啡”。对于历来倡导“以义谋利”的中国来说,我们何时能啜饮到一杯醇香的“有社会责任的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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