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评论之二十八:基金风险披露的选择 |
| |
| 作者:巴曙松 |
| 来源:博士咖啡 日期:2006-4-14 14:06:23 访问次数: |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网保留原创文章版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
基金评论之二十八:基金风险披露的选择 作者:巴曙松 基金风险披露的选择 巴曙松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 电邮:bashusong@163.com 从整个基金行业发展的角度看,基金行业最为重要的资产是什么?也许有人会说,是基金所管理的资产,是基金业的人才;不过,美国投资公司学会(Investment Company Institute)的回答是:投资者的信心。而维系投资者信心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则是充分地向投资者披露风险信息,以便投资者更好地把握基金投资的风险与收益,从而作出与自身的风险需求相适应的基金投资决策。投资者在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之后,才可能对整个基金行业保持信心。 事实上,在基金发展相对成熟的美国基金市场上,基金风险信息的披露一直成为监管机构和基金行业共同关注的问题。近年来,美国证交会也在积极从投资者角度,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信息披露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例如,1983年美国证交会要求基金业采用“简化的招股说明书”、“补充信息说明”两个部分的格式来披露招股说明书,以满足不同投资者对于风险信息的不同需求,而且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招股说明书也进一步进行了简化。 目前,美国的基金业在风险信息披露方面的争论,主要集中在几个与投资者的基金投资决策密切相关的几个领域。把握这几个领域的发展趋势,对于当前中国基金市场的风险信息披露也有积极的参考意义。 一 基金风险披露的重点应是整个基金的风险状况 从发展趋势看,基金行业正在逐步改进风险披露的重点,具体表现为从原来主要注重单一的证券风险,转向注重整个基金的风险。也就是将风险披露的重点,从原来的“树”(一个基金作出的特定投资),转向整个“森林”(基金的整个投资组合)。 这一要求实际上也是从一个特定的侧面反映了基金前一阶段发展过程中忽视总体风险披露的缺陷。原来,基金的招募书要求尽可能覆盖与基金相关的主要风险因素。为了满足这一要求,许多基金倾向于尽可能详细地披露基金所投资的单一证券的各种风险。不过,更为重要的是,基金的风险信息披露应当主要集中在整个基金的投资状况、整个基金的投资目标、以及基金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所准备采取的投资策略。这对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来说,无疑是更为重要的。 二 基金的招募书中应当披露反映基金总收益及其变动的图表 通常,基金的招募书中会有基金一年、五年、十年的平均年收益,一般投资者难以对这一数据进行分析和把握,如果用图表将基金的总收益列出,显然会有助于基金投资者对基金的评估。 美国证交会在对基金信息披露的要求中指出,图表等更为直观的形式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和比较基金。因此,用图表的形式补充过去十年基金的总收入也是从方便投资者的角度考虑的。投资者通过比较基金收益的波动趋势,可以清晰地了解到长期投资是有利于获取稳定的收益的,同时,这也方便投资者在不同基金之间进行比较和选择。 不过,在强调应当披露基金总收益的同时,美国基金业不少人士反对统一要求基金将收益水平与市场指数进行比较,因为对许多基金来说,并不存在可以比较的指数。 三 基金应当披露更详细的投资期限等风险信息,并与招募书保持一致 这一问题主要反映在基金的债券投资中。例如,如果基金在招募书中说明是短期投资性质的基金,那么,就可以要求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持有期限不能超过3-4年。通过这种方面的约束,可以促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与其招募书、以及投资者的预期等保持一致。 投资期限的披露对于债券基金尤为重要。通常,投资者预期投资于短期债券的债券基金的风险程度要低于投资于长期债券的基金。许多债券基金尽管在名称中说明短期或者长期的投资策略,但是在实际投资中却并不按照预先的约定来实施。此时,从操作层面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就是要界定一个标准化的计算期限的方法、以及对不同期限区间的划分。 四 并不存在适应于所有基金的单一风险量化指标 目前,基金界带有倾向性的意见是,应反对要求基金统一披露一种单一的、标准化的、数量化的风险指标。是否存在这样一种能够为市场所广泛接受的数量指标尚且不论,实际上同一风险指标对不同风险收益偏好的投资者是不同的;另外,如果不能把这些数量化的风险指标放到不同的市场环境和投资目标下进行把握,对于基金投资者来说也是十分不利的。 首先,多样化的风险种类不太可能整合在单一的风险指标中。例如,期限可以说是一个较好的定量衡量风险的指标,但是期限衡量的主要是利率风险,但是显然却不能衡量信用风险、汇率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其次,即使是同一风险指标,对不同投资者往往也是不同的。投资者对风险的评估,取决于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投资期限、对风险的基本态度、其他领域的投资状况等因素。对于一个关心潜在的短期损失的投资者而言,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要低,而成长基金的风险要高;但是,对于一个关注通涨可能侵蚀购买力带来的长期损失的投资者来说,成长基金就反而成为低风险基金,而货币市场基金则成为了高风险基金。 标准差通常是用来衡量基金表现的波动性的指标。为了便于进行比较分析,标准差通常用按月、或者按季度收益来进行计算。但是,究竟一只基金的月度波动水平能够在多大程度有助于投资者进行基金的长期投资决策,目前还没有肯定的结论。有的投资者可能会将风险视为是基金净值的下降,也有的投资者可能会将风险视为基金不能达到参照指标(benchmark)的要求。同时,短期的波动并不必然意味着基金长期表现的低下。因此,如果用标准差来衡量基金风险,可能会有不少投资者受到误导,并积极投资于短期内波动性低的基金,而影响到其长期性投资目标的实现。。 第三,对任何基金投资的风险评估需要将其放到投资者的整个投资组合中进行。同样一只基金,在具有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者手中,其风险是不同的。例如,一只基金尽管标准差高、短期波动大,但是与另外一只基金的表现明显负相关;那么,持有另外一只基金的投资者,完全可以通过投资短期波动性大的这一只基金来降低整个投资组合的风险。 尽管目前的风险披露显得冗长复杂而增大了投资者理解的难度,但是,如果用单一的量化风险指标,可能会导致投资者过于依赖单一的指标,基金在披露这些指标时,同样要作出相当详细的说明和介绍,因而总体上对投资者来说未必就较之现在的披露方式简洁。 五 客观运用定性的风险披露 有的基金尝试采用一些定性披露的方式。例如,有的基金采用自我评估风险的方法。这些基金用惯用的基金风险高低顺序,对单一基金进行风险的定性披露,例如,简单地将货币市场基金视为低风险基金,而将成长基金视为高风险基金。不过,这种定性的披露的缺陷也是十分明显的,在特定的市场条件下可能还会引起法律责任上的纠纷。例如,当货币市场出现不可预期的货币大幅贬值时,原来自我风险评估为低风险的货币市场基金,此时反而面临高风险的格局。另外,宽泛的定性风险评估也使得投资者难以比较不同基金的表现状况。还有的基金强调披露风险管理的程序,但是这往往不是投资者所关心的,而且繁杂的风险管理程序往往容易给投资者一个假象,就是几乎所有的风险都已经被消除了,这并不利于投资者正确地作出基金投资决策。 因此,基金的风险披露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决策、及其对基金行业的信息,需要从维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作出符合市场实际状况的判断。从趋势上看,应当逐步从单一证券的风险,转向整个基金的风险;同时,基金要披露更为详细的总收益变动状况;对于债券基金等,还应当披露期限等信息。除此之外,实际上目前为止并不存在一个能够广泛适用的的风向量化指标,对于一些定性的披露方式也应当谨慎使用。 |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网保留原创文章版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
发表评论: |
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