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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业主代表大会与投机的破产
 
 作者:林一海
来源:林一海的博客 日期:2007-7-26 16:47:09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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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多月前发生了一件看起来多少有点匪夷所思的事情:北京健翔园小区的一位业委会委员绝食了,声称是抗议开发商不履行售房合同所规定的二十四小时供应热水的条款,说三月十五以后锅炉房停止了运行,业主只能用凉水洗碗,当然也没有热水洗澡了,所以感到“被逼上绝路了”,表示“如果开发商不恢复热水供应,就绝不吃饭”!这是一些媒体报道的。

  大家知道,绝食抗议的目的往往是为了引起社会的同情和声援而给被抗议方面施加压力,但是面对为了热水中断就要寻死觅活的事情,大家显然是迷惑的:至于么?北京大多数小区都是从来没有热水供应的,一般都是自己家里安装热水器来解决热水洗、浴问题的。即使是一向集中供应的热水突然中断,搞了大家一个措手不及,再即使跟责任方交涉无效,也没有必要走极端搞什么绝食呀,既然有合同约定,可以到法院去起诉嘛。固然起诉是要花费一段时间的,也不至于就活不下去了吧?再说了,据该小区业主讲,大部分业主早几年就都安装了热水器,因为关于锅炉房问题的纠纷由来已久,早几年就没有什么热水供应了。

  那么何以今年就憋出来了绝食的事情呢?事情是这样的:该小区兴建的时候开发商与附近一单位协商约定由该单位的锅炉房向该小区居民供应暖气和热水,费用由开发商负责收缴和转付给该单位,但是由于一部分业主跟开发商有理不清的矛盾而拒绝缴付暖气和热水费用,该单位由于不能按时足额收到费用,当然也不可能保证供应,于是两年前该绝食者带领一些业主跟开发商打官司,要求开发商专门给该小区建一个锅炉房,开发商同意并且也确实建了一个锅炉房,而且各方一致确认该锅炉房产权归该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这样一来问题似乎就算解决了吧?其实不然,甚至可以说真正的问题才刚刚开始,因为围绕着谁来负责经营锅炉房,业主中爆发了严重的分歧,该绝食者为首的一部分业主声称当然要由我们业主自己安排经营,但是另外一部分业主特别是业委会大部分委员反对,理由是锅炉是危险设施,所谓“我们业主自己安排”实际上是要由业委会来负责的,而业委会都不是专职的,很难保证安全运行,一旦出事很难负责。其实这里面还有一层关键的问题,就是一部分业主坚决反对,原来由开发商负责收费的时候这些业主可以用不缴费作为与开发商进行维权斗争的手段,所以开发商愿意尽快把锅炉房转交给业委会以便金蝉脱壳,因而业委会大部分委员当然不愿意接手这个烫手的山芋,谁都知道到那时候要想从那些几年来一直拒绝缴费的业主那里收来钱恐怕不亚于火中取栗,因而主张继续由开发商负责经营锅炉房,以免造成业主的对立和分裂。双方发生了激烈的矛盾,互相指责对方在帮助开发商——随便说明一点,那位绝食的业委会委员原来就是业委会的主任,就是由于他与大多数委员的矛盾无法调和而不得不辞去了主任职务,可以想象他虽然还有业委会委员的职务,也很难在业委会里呼风唤雨了。

  了解了这个背景,大家不难推想出来,该委员的绝食很大程度上是针对业委会其他反对接收锅炉房的委员的,显然是要传达给该小区广大业主和社会一个信息:他在不惜以生命为代价为该小区业主争取应得利益,而业委会大部分委员是相反的。

  但是他的试图显然失败了,因为在政府迅速介入协调各方很快达成了一个月内(五月底以前)由业委会组织该小区全体业主投票决定是否同意接收锅炉房的协议后(当然该绝食者也就胜利地恢复了进食),至今已经两个多月过去了,居然毫无动静,至少从该小区的互联网论坛上只能看到前几天一个业主对是否进行了表决的询问,而看不到任何人的回答。

  这个情形无非说明,不仅业委会大部分委员对组织业主表决没有兴趣,就是广大业主也没有兴趣参加投票,也就是并不认同该绝食委员是为大家维权,因为道理很简单:锅炉房无论在谁手里经营都改变不了产权归全体业主的属性,但是如果收到业委会手里了,原来一直缴费的业主不会因此而少缴,却要面临与那些一直拒绝缴费的业主纠纷的局面,那又何必呢?

  也许有的读者忍不住要说了:文不对题呀,你说的这些是与投机有关,可是与什么业主代表大会又有什么关系呢?

  可以说是“太”有关系了,因为在两年多以前北京上地西里小区建立了业主代表大会决策监督,业委会执行的体制以后,这个绝食者也在此影响下于去年成立了该小区的业主代表大会和居民代表大会,除了自己出任业委会主任以外,还起草制定了业主代表大会的规章,并且出任了居民代表大会的秘书长,由于所谓居民代表大会的成员与业主代表大会成员基本上重合,而且据说可以控制居民委员会,所以实际上也就控制了业主代表大会,一时间颇有“党政军一元化领导”“中国第一”的说法,春风得意马蹄疾似乎是无可置疑的了。

  想来大家自然要提出问题了吧:那么在锅炉房问题上,该小区的业主代表大会和居民代表大会起了什么作用呢?为什么不做出来相应的决策呢?如果有了决策,业委会委员不愿意执行那给罢免更换了不就得了吗?何以闹出来个一位业委会委员去绝食的闹剧呢?而且,绝食事件以后不是已经达成了组织全体业主表决是否接收锅炉房的协议了吗?业委会不组织表决,那你业主代表大会应该去组织表决啊,可是居然一样是到现在也没有什么声响。

  那么问题到底在那里呢?只要看一下这个小区的业主代表大会有没有代表大会应该有的权力就明白其中奥妙了:大家知道,代表大会应该是代表全体成员行使权利的,业主代表大会理应代表全体业主行使业主的权利,譬如罢免业委会委员甚至主任,这样的话,如果业主代表大会做出了关于锅炉房的决策,譬如是接收,那你业委会去执行就是了,不执行就辞职或者罢免另选。这个道理应该是很清楚的吧?问题就在这里,该绝食的委员当然也很清楚,所以他在做主任的时候就把业主代表大会设计成为没有什么权力的花瓶机构,以保证自己自己不被罢免,但是这样一来,那些被他动员来的代表当然也就越来越觉得不好玩而不来了,业主代表大会也成了昙花一现,所以该绝食者在业委会里孤立的时候根本无法得到业主代表大会的支持而被迫辞去了主任职务,也无法利用业主代表大会来组织表决了,于是热水继续没有而饭继续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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