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恩: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竞争效应有利于缓解“看病贵”
【背景】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查出违法金额380万元。
12月29日,北京市物价检查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财经》记者, 61家被检查的医疗机构,全部是公立医疗机构。
12月26日,北京市发改委公布了2008年北京市价格检查情况。其中,重点检查了61家医疗机构(包括四家三级医院、44家二级及以下医院、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出违法金额达380万元,违法手段主要是扩大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自立名目收费等。
中国的营利性医院和公立医院面临不同的制度环境。营利性医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公立医院则可以享受免税、补贴、医保定点、医生职称等多方面的政策优惠。有人认为,医疗服务市场是特殊市场,应以公立医院为主导,保证公益性。但是,公立医院的乱收费现象,是否也说明其公益性仍然无法保证呢?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中国医药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国恩认为,公立医院的垄断地位,不利于降低医疗负担。营利性医院的发展,可以通过竞争效应,赶走医疗乱收费,降低公立非营利性医院和市场的平均诊疗费用。
刘国恩认为,乱收费是导致“看病贵”的原因之一。多开药、开贵药,也会加大百姓的医疗费用负担。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之间的竞争是降低医疗费用的有效方式。在中国的医院体系中,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处于主导地位,民间资本举办的营利性医院则颇受冷落。围绕着营利性医院的争论也始终没有停过。但是,营利性医院的发展,可以冲击公立医院“一强独大”的垄断地位,将竞争机制更多地引入医疗服务市场,这对于减轻百姓医疗费用负担,颇有益处。
他研究了中国2002年—2006年的有关数据后发现,在控制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营利性医院的出院人次每增加5%,公立医院的门诊费用就会减少9.2元;如果营利性医院的床位数扩大1倍,公立医院的门诊费用会降低9.8%,住院费用会降低9.6%。
刘国恩指出,导致上述结果的原因可能有三点。
首先,营利性医院的医疗服务定价一般比公立医院更低,例如,在浙江省温州市,治疗高血压脑梗塞,营利性医院的日均费用为141.92元,公立医院的日均费用为297.94元,后者比前者高1倍;
其次,营利性医院的床位利用率高,患者的平均住院日较少;
最后,营利性医院的服务态度较好,能提供特色服务。
营利性医院正是通过以上优势,向公立医院施加了竞争压力,从而迫使其降低诊疗费用,以吸引和保留患者。“事实证明,即使在医疗服务这样一个相对特殊、信息不对称的市场内,竞争同样能起到降低成本的作用,给患者带来实惠。”刘国恩说。
他建议,政府应为营利性医院的发展创造更为宽松的制度环境,对政府和民间的资本一视同仁,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帮助营利性医院健康发展,促进市场竞争、增加供给能力、降低服务成本,从而有效解决国民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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