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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随笔
 
 作者:马宇
来源:马宇的博客 日期:2007-1-1 15:03:55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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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姚明

在北京科博会论坛上,美国休斯顿市市长李-布朗颇出风头,但他这次来北京,还不纯为科博会上的热情演讲;私下里,或许更重要的是,布朗市长还要为中国龙姚明加盟休斯顿火箭队与中国有关方面接触—说明白点,是要游说中方同意姚明加盟火箭。众所周知,火箭已经拿到了6月26日选秀的第一选秀权,如此岂不是说,姚明很有可能成为今年NBA选秀“状元”郎?

随着形势的渐趋明朗,我们似乎可以实实在在地从国际贸易的角度谈谈出口姚明的问题了。

按NBA规定和惯例,姚明若进入前三名,前3年的平均工资将在350万美元左右。如2000年NBA状元新秀马丁与网队的合同为4年1653万美元,2001赛季年薪是354万;第5号新秀魔术米勒与球队合同为4年1086万,2001年年薪为232万。2001年状元秀布朗在奇才的收入约是3年1170万美元;第三名西班牙的加索尔得到了灰熊3年960万美元的合同,第四年的合同额可达430万美元。NBA的工资每年还有一定幅度上涨,所以姚明很可能得到3年1100万美元左右的合同;果如中国人所愿成为状元秀,并考虑到姚明的具体情况(比2001年状元秀布朗身体条件更好、经验更丰富、心智更成熟、潜力更大),则可能得到高达1300万美元的合同,年均突破430万美元。

从目前NBA状况和姚明的发展趋势看,新秀合同结束后,姚明很有可能已成为NBA的顶尖中锋。那时,姚明也将顺理成章跻身NBA高薪球员行列。NBA现有十多名球员年薪超过1000万美元,而最可比照的是1998年进入NBA的德国球员诺维茨基,2001年获得了小牛6年9000万美元的合同。而森林狼前锋加内特年薪1700多万美元,湖人超级中锋奥尼尔是6年1.3亿美元。所以,2005年以后,姚明将有可能获得年薪接近2000万美元的大合同。从NBA中锋的运动寿命看,既有身体又有脑子的姚明正常情况下可以打到38-39岁,即新秀期后还可再打13-14年,那么新秀期后收入可达2.6-2.8亿美元。

也就是说,若姚明今年高位进入NBA,并在NBA度过自己的球员生涯,总收入将在2.71-2.93亿美元。刨除个人所得税及NBA球员基金,姚明的实际收入将在1.8亿美元左右。

这是什么样的价值概念呢?我们可以形象一点表述,按目前的国际商品价格,姚明的收入大约相当于出口:

大米102万吨;蔬菜53万吨;水果42万吨;钢材46万吨;电视机239万台;原油98万吨;丝绸6489万米;汽车2.1万辆;自行车630万辆,以及2001年全国生物技术产品出口总值的1.1倍。姚明将成为中国最大的单个出口商品之一(我国上亿美元的单个出口商品几乎没有),并且毫无疑问是创汇效益最高的—因为出口的是体力、技术和智慧。

从另外的角度看,姚明的收入大约相当于6万名工人一年生产的工业增加值;20 万名农民一年生产的农业增加值;若用于国内的投资、消费,则可创造5万多个就业机会。

中国入世以后,服务贸易成了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但多集中在外资银行、保险公司等进来的问题;出口说的也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似乎距离尚远。可大家知道,在WTO“服务贸易总协定”中,自然人流动是四种服务贸易出口形式之一—出口姚明正是这种方式。克林顿说过,王治郅到NBA打球是2000年中美做的最大一笔生意—当然更多是从政治、外交和两国体育文化交流角度说的;姚明登陆NBA,除了上述意义之外,经济效益似乎更为突出些。实际上,无论从哪方面看,姚明进入NBA,对姚明个人、对东方俱乐部,以及对上海市、对国家,都是利莫大焉。

我们期待着,对中国篮球和中国对外贸易都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出口姚明!

谁的姚明

  姚明值钱,几乎已是全球共识,否则也不至于闹出这么多事来。经纪人之争,尚是小意思,虽然对于经纪人来说,抓住姚明等于抱住了摇钱树,佣金颇为可观,起码维持个美国的小康生活;NBA球队之争,动静就大些,毕竟每年抛出七、八千万美元付球员工资的主儿,气魄自不一样,何况还有纽约、芝加哥这样的国际大都市做依傍,[纽约时报]、[芝加哥太阳报]也得摇旗呐喊。可钱也要花对地方,不抢吧怕错过机会,最后只好用“假如又一个姚明放在我面前---”来安慰自己;抢了吧又怕不值,象乔丹上任后殚精竭虑地要把三个年工资过千万美元的大腕儿送走,岂不也得悔青肠子?--不过这些事情技术性太强,我们暂且不管,反正无论谁想得到姚明,都得付出公认的代价,借姚明的话说,那也是“愿赌服输”,我们就不必操心了—我们不得不多加关注的是:姚明,谁的姚明?

很荒唐也很滑稽是不?可在我们中国,这话不问不行。事实也摆在那儿:姚明是我东方俱乐部的,谁要姚明,先得跟我们商量(东方俱乐部总经理语),当然不是商量商量就完了,得给点“补偿”;姚明是我上海市的,养你扶你不容易,你的工资给我10%尽尽孝心那是应该的;姚明是我篮协的,是中国国家队的,国家不花本钱你哪出得来,所以也得付我“栽培费”—不多,你的工资的40%吧。

“瓜分姚明”合理合法:法者,2002年4月中国篮协根据多年前国家体委有关规定制定的[篮球运动员涉外管理暂行办法];理者,--还用说吗?连你姚明都是国家的,何况你的“外快”收入?!

姚明是个聪明而大气(姚明的个子在中国人中是异类,姚明的性格在上海人中也是异类)的男孩,当此之际也不仅有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疑惑,恍惚如在梦中,不知己是何人,身在何处,油然而生古往今来哲人们(成龙也问过,不过那是真的脑筋受伤了)一直发懵的问题:我是谁?我是谁的?姚明的父母只有谆谆开导他:乖儿子,侬是我们的孩子,更是国家的孩子,没有大家哪有小家,没有小家哪有侬,为国家做贡献,应该啊!

我们不怀疑姚明及其父母的“觉悟”;但我们不能不怀疑这种做法,以及产生这种做法的体制根源:这样做,真的对国家有益吗?

不论是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还是后来搞的计划经济中,个人几乎是没有什么地位的,登峰造极而又生动形象的表述就是个人不过是个“螺丝钉”。其中的政治内涵不谈也罢,经济意义却是明摆着:个人价值不能单独存在,必须依附、从属于集体、国家。虽然我们提出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有十年,而市场经济的根本要义是对个人价值、个人财产的尊重和保护,但至今仍没有把个人价值放在应有的位置。最近几年的全国人大,代表们每次都关注私有财产问题,要求修宪,把私人财产放在与公有财产一样“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但还停留在呼吁阶段。个人对其劳动力的所有权—包括对自己劳动力的自由支配权和报酬获得权,作为最重要的私人财产权,其地位也就一直模糊着。想想北京人到上海工作、乡下人到城里工作都还因为户口、档案等各种原因而困难重重,就可以知道中国人对自己劳动力的所有权是多么的不完整。根据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劳动者对自己劳动力的自由支配和获得报酬,乃是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前提,用现在的话语来说,是市场经济最根本的基础;我们的市场经济,我们的现代化,还有极力鼓吹的个人价值更密集的“知识经济”,不会在这“放之四海而皆准”之外吧?!

漠视个人价值,轻视个人价值,造成的最大恶果就是劳动者创造价值积极性的极大降低—国内外的实践都已有了确凿无疑的证明。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源于对个人价值的逐步认可:农村改革,是对农民劳动力自由支配权的基本尊重;国企改革,是对职工个人价值的部分承认;技术、智力、管理入股,是对投资者个人知识价值的量化……每一次对个人价值的尊重,都形成了改革发展的动力源,释放出巨大能量,并转化成了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生产力。但遗憾的是,这样的尊重,还只是在某些领域、某些方面发生着,并没有成为整个国家的制度基础,所以众多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章,就体现出忽视甚至反个人价值的一面,姚明事件,不过是其中的一个个案而已。

姚明能有今天,确实离不了俱乐部、上海市和国家的培养。但国家(包括其他机构)对个人劳动能力的培训,即使在资本主义国家,不也是应该的吗?看看NBA球员,他们的基础教育以至大学教育、篮球技能训练,似乎没有谁是个人“投资”进行的(街头篮球或许是?),相反各大学还要争相给他们奖学金;可他们进入NBA,国家、学校以及其他“有功人员”,也并没有对其“分而食之”。再退一步说,姚明对俱乐部、上海市、国家也不是没有回报:没有姚明,东方拿不了CBA冠军;没有姚明,上海市就少了一些阳刚之气和国际大都市气质;没有姚明,CBA就不会有今天的竞技水平和市场环境—没有这一切,我们的国家利益又在哪里?大河有水小河满,那是扯淡,河水没有倒流的;小河有水大河满,那才是真理。没有一个个的姚明,就没有中国的篮球;没有一个个中国人的个人价值,也谈不上中国的国家价值。没有个人价值、个人利益的实现,何来国家价值、国家利益的实现?

我国的体育,近年虽也进行了某些职业化、市场化改革,但根本上说来还是国家计划体制,所以表现出了各种各样的扭曲。就以运动员出国打球为例,排球、足球、乒乓球,人数也不少了,有关管理办法也早就有了,可谁执行了吗?不合理的规定必然难以执行;而不被执行的规定,既会扭曲、局限这个领域的正常发展,也在损害着制定者的权威。那些规定之所以还存在着,既有陈腐观念作祟,也有部门利益(根子还是个人利益)牵制。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先从姚明做起。

增值姚明

富翁们有个说法:钱多到一定份儿上,就不是自己的了。国外的大款如比尔.盖茨,国内的大款如刘永好,都说过类似的话。当然由于发达水平不一样,这个衡量钱是否是自己的的“临界点”也不同,美国可能是一亿美元,而中国或许是一千万人民币。这话在经济学中也完全讲得通,劳动力获得的报酬的最低线应是能够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最高线其实是不存在的,但把人的各种生理、心理欲望都考虑在内,他对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需求也总有个限度,除非拿钱打水漂玩儿,再穷奢极欲吧也有个止境。所以,说富翁们在为社会创造财富实不为过。所谓藏富于民,也是一种诠释。

姚明还不是富翁。以目前国内CBA球员的收入,姚明每年能拿二十万就不错了,这钱在上海也就买套两居室的普通房子,远不到给别人挣钱的“临界点”。可大家又都认定他是个富翁,或曰“准富翁”,以笔者计算,他身价超过两亿、接近三亿美元,大大突破中国人的财富“临界点”,所以把他当富翁看待也无不可--于是我们便未雨绸缪,替姚明盘算盘算增值问题。

--且慢,不是替姚明盘算增值问题,而是替我们国家盘算如何获取最大收益的问题。姚明自己财富的增值可以自己去考虑,可以找理财家去帮他做;国家财富的有效增加才是一个经济政策研究者应该考虑的。当然这种考虑不是如前文所述那样,国家或部门以各种借口把姚明的钱拿过来变成“公有财产”,而是怎么才能让个人财富得到最大增值从而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

首先,最重要的是让姚明把他挣的外汇放心地拿回来。这里又有两个问题,第一,要保证姚明的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社会不稳定,治安不保证,动不动敲诈、“绑票”,谁还敢挣钱惹事、露富遭殃?国内的钱外逃还来不及,谁还敢把国外挣的钱拿回来?所以保证私人财产安全既要在国家根本大法中明确规定,又要踏踏实实做好细微的工作。第二,要尽量降低拿回来的成本。比如税、费的问题。一般而言,税率太高或重复征税,将增加避、漏、逃、偷税的可能,涉及到服务贸易出口问题,中美两国也有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可以妥善解决;但吃、拿、卡、要太多,正如目前的“瓜分”姚明态势,则对姚明把钱拿回来造成了最大阻碍。姚明再有觉悟,再有感恩之情,再慷慨大方,从心里愿意用金钱报答俱乐部和国家,怕也难以对收入的绝大部分“缴公”心平气和。

我们可以算笔帐,就以姚明的预期实际收入1.8亿美元计算:缴国家体育总局和篮协40%,剩1.08亿美元;缴上海市篮协10%,剩0.9亿美元;教练及其他“有功人员”得多少没有具体规定,就算5%吧(照国内以往惯例看,远不止这个比例,如某著名教练比弟子拿得还多),还剩0.81亿美元。在此基础上再扣除45%的个人所得税,剩0.4455亿美元。也就是说,姚明最终得到的钱,只有他拿回来的24.75%--不到四分之一!面对这样的结果,你若是姚明会怎样做?

其次,即使姚明还是把钱拿回来了,他又该怎么花呢?父母或许不愿去美国长住,上海好啊,那就买套房子,据说上海已有了价值2000多万人民币的豪宅,来一套—可有一点,千万别是问题工程、欺诈合同,购房上当受骗的太多了;再给父母1000万做养老基金—那也得找个令人放心的银行存着;亲朋好友也该照顾照顾,希望工程、烛光工程也该捐助,500万吧—共约3500万元(450万美元),还剩近4000万美元,3.3亿人民币。只有投资了。

投资可就更加复杂。第一,要有好的投资市场。想投资也得有好的投资机会,好的投资方式,往哪儿投,怎么投,身为运动员的姚明大约也得考虑考虑。股票市场靠不住,别看你有几个亿,吃喝花不了,投进去可不够人家做的--人直钱多,不套你套谁?投资制造业,技术性太强;投资房地产,波动太大;投资网络?还在低迷着,何况这些钱也不够烧的。第二,要有好的投资环境。审批个投资项目要盖上百个章,耗费一、两年时间,耐性不错的姚明耗得起么?企业办起来了,即使大家都知道是你姚明的,惯吃企业的想必也不会放过,吃、拿、卡、要还是逃不脱,正直的姚明能够忍受么?第三,要有好的投资机制。投资、管理太专业,除非姚明退役后再学个MBA,否则如何搞得清楚;但又远水不解近渴,只有走委托理财一途—实际上,国外的明星们,多半都是自己挣钱让别人打理,一般老百姓也多半如此,要不为什么各种基金如此发达?可马上姚明就会发现,在国内找个称职的理财人可不容易。与其花几年工夫找个合适的人(公司),还不如自己管着呢—实在不行放银行里守着。可银行的服务、银行的信誉?

正在这时--不,在姚明还没签合同的时候,美国就向姚明招手了:你要购房置业?繁华都市的山清水秀的随便选,再搭几个移民指标;你要存款?你看我们银行有多少多少种服务,怎样搭配最合适,信用卡可以全球通行,既方便又安全;你要投资?你企业所在地的城市大道就以你姚明命名了,还有信誉良好的真正专家帮你管理。并且,美国市场开放、法律健全、体制完善、服务高效,全世界来我们这里投资的最多,你还舍近求远?

可以想见,今后多少年的时间里,姚明都会遇到这类问题的困扰,感情与理智取舍的天平随时可能倾斜。我们不能强求姚明如何如何;我们只有希望,我们国家的吸引力能够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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