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附和李罗力上午讲的问题。几年前我就讲过,80年代的改革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有一个体改委。因为体改委在计划经济下没有独立利益,所以拼命的要改革,成为一个和其它部门抗衡的力量。其它部门提出来的改革方案,体改委都可以专门有一套人马在研究,领导人召集开会的时候,总要说出点道道来。现在体改委没了以后,就是每个部门攫取自己权利的问题了。所以,现在要有一个总体改革就很难了,这是很危险的。我也主张,如果真是要有一个改革的领导力,就应该有一个很强的班子专门在规划。改革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就把改革的机构撤掉了,问题当然会很多。而且最后人家骂,回过头来责怪的还是你,看你当时搞成什么样子。
回到教育的问题,我想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分开大家肯定同意,我现在要谈的是,我们始终别忘了一点,我们今天面临的教育问题,已经不是个封闭国家的教育问题,而是全球化情况下的教育问题。以大学为例,大学好多专业的教师市场开始全球化了。我们商学院感觉最深,即使在国内,李嘉诚办了商学院,欧洲办了商学院,然后哈佛等全世界的商学院都跑到中国来办,我们还要不要有中国的大学,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中国大学有很多种模式,有一种模式是OEM,中国人民大学、北师大、邮电大学都在做OEM。很简单,外国大学来了,你帮助招人,国内学2年,国外学1年,叫做用2+1,然后就可以维持自己的大学了。我们自己的大学管得很死,没有办法,这样很可能最后都变成OEM。现在大量的商学院也都是这样的。所以,现在中国大学面临的问题是中国国有企业80年代面临的问题,只是大学死起来比较难,由于教育的特点,使它活起来难,死起来也难,没有几十年是死不掉的。
我们再看我们的学生都是全球化的,很多的研究生没有必要非在国内上大学。现在我们一年的教育经费流失几百亿,过去上研究生出去,现在是大学、高中生好多都出去了,我们必须关注这个问题。我们不是关起门来做,我们就提供这样的服务,我们教师待遇就这样,那么好的老师都跑了,好的学生不到这来了。我想,用不了10年,英国前300所最好的中学,基本被中国人占据了。所以,我们不能关起门来看,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一方面是为中国的孩子提供什么样的教育,另外就是中国要不要有一点像样的大学。从这样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做什么?但是,现在一批评大学就是大学变成赚钱机构,腐败了,教师的心黑了,其实根本不是这样。几年前都说提高教师的待遇,义务教育国家没有给钱怎么办?大学也是这样。像北大,一个大学生25000元的成本,政府给拨款6000元钱,学费5000元,其他的钱哪来?这是很简单的算术问题。站在大学外部的人批评大学,但大学里边的人的酸甜苦辣谁知道?我们的校长们一会儿跑到新加坡,一会儿跑到泰国,干什么?给人家叩头要钱啊,没钱怎么办啊。我所知道的好的大学,并没有谁想去赚钱。我们光华管理学院这几年光从海外引进的博士学位人才50多个,我们怎么去吸引人?没有一定的待遇不行。真正好的大学,所有的经费一定是用来想办法把这个大学做的更好。我们现在海外招来的人有特殊待遇,比我们原来教员的待遇高得多,没有办法,否则人家不来。对原来的人来说,这是很大的牺牲。真正要办好大学,是需要很大的牺牲。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一定要从更大的决策层面上看中国的教育问题。我们有没有竞争力?欧洲的大学为什么现在不行了?美国把它击跨了。过去是美国人去欧洲留学,现在欧洲人跑到美国留学,为什么?教育体制不行。
再就是提几个问题。一个是国家保证给任何人提供免费的义务教育,但是绝不能不让私人办中学、小学,人家办得好可以呀。而且大家也不要认为私人办的中学就是拼命收钱,有这种现象,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私人中学特别注意把贫困生中最优秀的学生吸引到自己学校,而且是免费的,而且上大学还要提供助学金,因为他们在乎这个学校整体的声誉。所以,我们义务教育国家应该保证,但不能卡住不让私人办学校,大学更是如此。我们现在搞的大学不能让私人自由进来,我说的私人不是盈利的,我可以保证,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大学绝对不会成为一流大学。现在网络大学可以做这些,培训班可以做这些,大学分工比较细,越靠近应用的东西,很多被咨询公司、公司大学做了,真正好的大学靠盈利是没有办法做的。而且再过10年之后,如果中国的经济发展正常,中国出现一批有钱的人愿意投资学校,投资学校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留名。即使企业办得好,但是30年、50年可能就没有了,只有大学是长生不老的,所以,国外很多人愿意把钱捐给大学。捐给大学了,过了10代人、20代人都知道他的祖先名字在大学里挂着。所以,一定会出现一批人愿意办大学。政府在这方面不能管得太死。
另外我还要强调一下就是学费的问题,我过去讲过一句话也是挨骂多的一句话,“为什么穷人上不起大学,因为学费太低”。什么意思?世行的研究、欧洲的研究都发现,我们用低学费的办法实际上补贴的是富人,而不是补给穷人。那我们把学费适当地提高,然后规定学费多少比例必须用于助学金,这些问题就可以很好的解决。我们不要按计划经济统一的标准,就像病人,有钱人和没有钱的人看一样的医生,出一样的钱,这个结是解不开的。教育也是这样,其实我们学校都想各种办法筹集资金解决贫困生的学费问题,包括我个人,我把所有的稿费一年几万元全部设立贫困生的奖学金。我们还从企业找钱,国家一年给100万,学校还用各种办法拉公司设立以公司命名的助学金,想尽各种办法让贫困的孩子上大学。
从教育内部来讲,把教育部拆开,一个专门管中小学义务教育,另外成立一个组织,是不是更好?中国的大学像现在这样管下去,最多会变成OEM,给人家代工。很多做的不死不活,北大、清华可能支撑一阵子,但是也可能支撑不了很长,就是因为管得太死。国际经验证明,为什么美国的大学可以独占鳌头?二战之前不是这样,就是因为在欧洲政府管得很死,法国要当一个教授要经过教育部考试,都是以政府为主。而美国是靠竞争,各层次的大学分开,有州立的、市立的,还有私立的,各种类型的大学,研究型的和非研究型的都分开。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因为我们的大学分不开层次,我就不要你的人,只要自己的人,都是自我循环。而美国的情况是,越这样越活不下去。在哈佛大学拿不到终身教职的人其他大学抢着要,因为总比自己原来的要好,这样才有人读你的大学。所以,中国的高等教育一定要本着推进竞争机制,废除政府管制这样一个方向往下走,如果不是按照这个方向走,无论怎么修修补补,可以把学费都免了,我保证会越来越糟糕。这个学费都哪去了?都出国去了。如果我们自己做好,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大学、甚至高中就出国了。现在大家看,北大录取了,香港大学录取了,人家宁愿去香港大学,也不来北大。对于我们做大学的人来讲,危机感很强。我们大学的问题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如果不放在整个大的环境下考虑,我们这样做肯定会出问题的。
当前农村土地问题和农民工问题
张晓山
我谈谈农村土地问题和农民工问题。2005年改革年最后变成了改革反思年,2005年大的改革举动恐怕是乏善可陈的。但是,2005年农村改革迈的步伐比较大,关键的是取消了农业税。取消农业税所解决的问题没有它引发和凸显的问题多,但是这是一个好事。取消农业税,一下子把很多问题暴露出来了,而且摆到议事日程上来,使我们必须深化农村改革和宏观体制的改革。所以,现在中央讲要进一步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十一五”规划建议里也提出要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的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无论是乡镇机构的改革和县乡管理体制的改革,都涉及到宏观经济政治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涉及到整个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问题,而且涉及到政府的职能定位问题。农村的深化改革又遇到和整个宏观改革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是下一步农村改革能否进一步深入的一个基本的前提和制约因素。
我下面先讲一下农村土地问题。去年的改革论坛对农村土地问题有过专门的讨论,论坛上讲过的我今天就不讲了。通过税费改革,中西部地区、落后地区,农业大省和农业集中的产区,农业税取消之后,相应的财力的拮据,使各个利益相关方更把目光集中在农村的土地上,无论是农户、村、社、地方政府,各方面都把眼光盯着老百姓的地,改变土地用途,借地生财,这是很多地方试图走出财政困境的手段。这方面的行为对农村的社会秩序带来很大的隐患。从2005年来看,很多地方的农民群体的冲突问题,60%多集中在土地问题上,关键是征地问题上,围绕土地出让金分配上的冲突,有的已酿成了恶性事件,这样势必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动荡和不安。
2005年引起人们关注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广东省的举措,2005年11月发布了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该办法对现行的《土地管理法》有很多新的突破。《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当然,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等等除外,土地管理法里有些条文有一定弹性,但是怎么理解。现在广东出台的法规和以前国土资源部搞的试点等等,实际上是在农村土地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实现形式方面做了一些探索。
关于土地出让金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探讨。包括国土资源部正在研究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市场流转问题。一号文件讲的关于土地出让金一部分用于农村农业土地的开发、管理和监督。另外一个是加快征地制度改革,这在2006年的1号文件中都讲了。在这方面文件里有了体现,实践中也有一些探索,包括广东南海以及安徽芜湖等一些地方。但是这里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农地转成非农用地时对农民的剥夺,农地转成非农用地的增值收益基本由地方政府和企业瓜分了,作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然后农民在农地转为非农用地增值收益当中没有享受到应有的份额,这是一个比较突出的观点。对这个问题,国土资源部的领导有一些不同的意见,认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增值收益归于国家,用于社会,这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原则。
但是,国家、社会本身是比较虚的,增值收益到底归了谁?公共利益怎么界定,公共利益背后谁代表公共利益,这里面往往出现了这样的问题。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利益博弈的时代,实际上讲国家和社会,最后在一些情况下都落实到部门和集团。所谓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的土地开发有一些最后真正得到收益的是各个不同的利益集团。所以,农民讲的很清楚,国家要征地,建高速公路,我们以很低的价格把土地给了国家,开发之后最后到了公司手里,成了公司自己的利益。所以,农民就不干了,觉得在这方面吃亏了。现在的一些情况是,以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为名,实际上行的是既得利益集团之实,这个问题导致了现在很多的冲突。
第二,关于增值收益。目前我看到的很多这方面的观点,没有说所有的增值收益都归农民,只是说在增值收益中应该给农民合理补偿,包括给农民社会保障,没有土地后新的生产资料和就业机会,给农民生存权、发展权,这方面谈的比较多。并不是说把土地的增值收益全部留给农民,而且留给哪一部分农民,不可能把土地增值收益都留给当时成交土地的农民,使他们暴富,成为食利者阶层,这也不符合社会公平原则。关于土地增值收益和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一些不同观点的争论。
第三,就是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土地一级市场,很多学者都在呼吁这个问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能够进入土地一级市场,使农民分享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级差收益。实际上也就是要尽快修改《土地管理法》中,禁止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出租转让的条款,制订规范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这是学界的一种观点。另外一种观点是国土资源部讲的,应该由政府垄断城镇土地一级市场,认为有它的合理性,如果没有垄断,就不可能控制投放数量,也不可能产生租金,也就不可能有偿使用。单个农户不可能垄断土地市场,如果政府不能严格控制进入建设用地市场的数量,土地势必贱买,不仅不能筹集城镇建设的资金,而且会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所以这是一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垄断是为了产生租金,有偿使用,最后能够保证土地增值收益。如果不垄断土地,就会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政府的垄断产生的垄断收益到底归谁?这是一个问题。
另外,农民的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谁来代表集体?显然不是一个单个的农民进入,而是一个集体的问题。所以,涉及到理论和现实的问题,宪法讲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谁是集体,谁代表集体行使权利,集体对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形式怎么体现。我们现在讲集体,都是讲干部。所以,温家宝总理讲,不要让集体经济成为干部经济。谁是集体的代表,这是一个问题。有的同志提出问题,说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一个是集体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还有就是农民种地的时候,这个集体的所有权怎么行使?怎么体现?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很尖锐的问题。如果我们承认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就是地租,就是集体能向农民收地租,但是集体是由农民组成,农民自己向自己收地租。如果作为集体的代表,是否可以把一部分地租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提到这个问题,就是因为现在没有承包费了,三提五统都没有了,村里的公益事业靠谁?怎么搞?是不是能收取地租?实际上是这样一个问题。现在中国的土地集体所有制与其他国家相比是比较独特的,其他国家土地或者是国有或者是私有,对集体所有怎么实现,这里涉及到很多理论和实际的操作问题,包括农地转为非农用地,是不是能够进入一级市场?谁来运作。另外,农民自己种地的时候,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怎么体现,我们现在讲的更多的是保护农民的承包经营权,但是集体的所有权怎么体现,这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第二,关于城市化和农民工的问题。刚才一些同志也都讲到农民问题和农民工问题,讲到城市问题已经到了谷底了,以后将好转了,但是现在农民工又进来了,这是一个问题。但是,这个问题又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联系在一起,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各方面的热点,但是也有不同的意见,典型的意见认为新农村建设反映的思路是城乡割裂,城市人率先现代化,农村人就地城市化,所以,有的观点认为新农村建设不是从农村做起,而是从城市做起。头20年要在城市解决体制问题,解决农民工在城市留的住不再回去的问题,所以,建设新农村的主战场在城市,农村的问题要靠城市解决,需要先把城市的空间改造为开放的结构,把竞争门槛降低,让农民进得来,住得下,再来谈新农村建设。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观点。这个观点涉及到新农村建设,涉及到城市化,涉及到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福利等等问题。
这里有几个需要回答的问题。我们原来讲注重二次分配、三次分配,但是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初次分配扭曲程度比较高,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影响初次分配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劳动者原始收入占的份额,比如在2004年之前,农民工和城市职工的工资,一年相差将近一万块钱,1978年到2004年城镇职工的平均货币工资从年均615元提高到16024多元,但是农民工的工资一般是5000到6000元。比如在深圳,农民工经常说20年前自己挣多少工资,现在儿子还是挣这么多工资,虽然整个GDP增长了,但是农民工的工资没有涨,如果把两者工作难易程度都考虑到,每年低价的农民工也为城市贡献了将近5000多亿的资本,他们本来可以用这部分钱补贴农村家庭的生产和消费活动。这就涉及到初次分配是不是扭曲的问题。这里有几种不同的观点,一是认为,不能说劳动力价格扭曲,因为工资是由市场决定的,所以这是公平的。二是认为很多欠薪、讨薪事件,农民工跳楼的问题,是由于法律供给不足,不能说市场扭曲。因为有法律不执行,尽管有这么多的问题,还有这么多人来,农民工说我没有什么本事,只能干这个活,只能拿这么低的工资。因为这是市场规律。三是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和低工资结构有关,如果提高农民工的工资,势必削弱我国的国际竞争力,这是几种比较典型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