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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北京出租车调价听证
 
 作者:王军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06-5-17 13:26:32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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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北京出租车调价听证

王军
(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法学博士)


        对于解决北京出租车行业由来已久的各种问题而言,此次政府提价是在错误的道路上又走出的错误一步。
燃油价格上涨提高了出租车公司和司机的经营成本,燃油补贴已不足以缓解矛盾,因此政府主管部门建议提高出租车服务价格以避免企业和司机亏本。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对出租车行业表现了慷慨的“父爱”。作为消费者的北京市民当然也需要某种“父爱”。于是,为了显示“父爱”的公正,市政府组织了本次价格听证会,以听取与此次政府提价有利害关系的各方的呼声。
       但是,这次万众瞩目的价格听证会却在证明一件事实上不可证的事情。依据价格法,价格听证会要调查待定价行业的经营成本,在成本合理的基础上再论证政府定价的合理性。然而,证明一个特许经营行业的成本是否合理本身就是一件不可能或无意义的事。道理很简单,特许经营行业不存在市场竞争,企业的经营成本不受市场竞争的约束,无论多大的经营成本都可能被做出来,也都能够被论证为合理。在这种“合理成本”基础上去研究一个“合理价格”显然是荒谬的。比如,从报章披露的听证材料可知:银建公司的3名党委成员,人均月工资平均水平是21544元;凤凰公司9名管理人员,2005年1月至6月半年间共产生管理费用103.3万元,人均接近11.5万元(王克勤:北京出租车涨价之惑,载《中国经济时报》2006年4月27日)。评判上述经营成本是否合理是没有客观标准的,企业总能找到许多理由论证支付上述费用的必要性。因此,它们都将属于“合理”之列。因此,出租车行业完全可被证明为微利甚至亏损行业。因此,“多数听证会代表赞同出租价格随着油价上涨做出调整”(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六日电)也照例是意料之中的事了。
        仪式具有建立合法性的功能。听证会如今已成为依法行政甚至依法治国的一个符号。凡事举办了听证会,似乎就不容置疑地有了法治的味道。此次价格听证尽管在徒劳地证明一个无法证明的问题,但它毕竟对政府提价行为进行了一次隆重的“合法化”包装。
        可是,这层包装事实上掩盖了真正值得争辩的公共政策问题,即出租车行业准入和价格管制的正当性和必要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出租车价格的制度根源是现行的出租车行业准入和价格管制。管制政策的正当性和必要性从根本上决定了政府定价行为的合理性。笔者曾著文指出,对出租车行业进行准入和价格管制的各种理由都是似是而非、站不住脚的,政府所宣称的保护消费者、劳动者、城市交通和环境等目标不仅没有因管制而实现,反而因管制而越来越难以实现,出租车行业应彻底取消准入和价格管制(王军:出租车行业不需要任何准入管制,载《中国新闻周刊》2004年第37期)。所以,此次提高出租车服务价格只是暂时掩盖表面问题而没有触及根本矛盾,是在错误的管制框架内进行的错误“治疗”。而价格听证会则以庄严的法律仪式转移了公众视线,避重就轻,再次将涉及公共政策的关键问题束之高阁。
        更严重的是,政府提价及其价格听证进一步深化了出租车行业价格机制的非市场性,本可以由市场自发调整的价格问题变成了棘手的政治和社会问题。出租车行业背离自由市场越走越远,改革的难度也越来越大。越是如此,与出租车行业有关的损益分配越会依赖于政府管制,政府给自己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如果出租车行业有理由得到政府提价的“父爱”,那么,在任何生产要素价格变化时,其他提供公益性服务的企业为什么不能得到同等待遇呢?毕竟,政府的“父爱”应该是“博爱”而不应是“偏爱”。
郭玉闪的文章体现了一种非常明显的意识,即设计一个相对完美和可行的改革方案。但是,任何制度设计都是有风险的。因为,设计者所掌握的信息实在太有限了。所以,改革方案应当尽量给市场中的非政府当事人尽可能多的自由选择空间。比如,我们不应先验地断定,出租车公司的“组织成本为零”,没有存在价值,只有个体经营才是出租车行业的最好经营模式。实践是检验制度优劣的唯一标准。究竟哪种企业形态(公司、个体户、合伙、合作社等)更好只有在竞争中比一比才知道。而不同企业形态之间的竞争会优胜劣汰,会自动降低整个出租车行业的管理成本。
        另外,关于拍卖出租车牌照(经营权)的过渡方案,我觉得是有点浪漫主义了。首先,政府是否有正当理由拍卖出租车牌照是一个需要郑重对待的政治问题。因为,拍卖出租车牌照,等于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变相征税。政府从拍卖特许经营权当中牟利,其正当性是值得质疑的。其次,方案所设计的每年进行大批量拍卖也不现实。牌照供过于求的情况下,不可能产生拍卖市场。既要拍卖,又要让牌照数量超过实际需求而逐渐贬值,恐怕是行不通的。如要拍卖牌照,政府只能也一定会控制数量,制造短缺。如此这般,拍卖牌照就没有积极意义了。
        在我看来,改革方案不必迂回曲折,其核心措施应该直接明快,即一步到位地解除准入管制(包括牌照数量、企业形态、承包合同管制)和价格管制,同时配合以价格公示、强制责任保险等保护消费者和司机安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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