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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十年房改:重回市场加计划模式
 
 作者:曹建海
来源:南方周末 日期:2007-8-23 17:04:16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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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是2007年8月2日,曹建海先生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投资研究中心和南方周末报社主办《中国房改十年:回顾与对策建议》研讨会上的发言摘要)
  关于房改涉及到几个理论问题。

  第一,改革的目标或者是改革的评判标准是什么。

  现在普遍的评判标准就是人均住房面积扩大,这是非常狭窄的视野。有的人有很多套房子,有的人根本没有房子,平均下来这个数值也可能很高,这不能成为惟一的评判标准。应该考虑住房支出在收入中占的比重、土地利用效率和住房存量分配合理化等更多因素。

  第二,如何处理房改和发展的关系。产业发展绝不可以建立在损害民生的基础上,一切产业发展要有利民生。

  第三,关于改革的路径和改革模式的问题。1978年以前是计划经济为主;1980年以后,进入计划加市场的模式——单位建房、开发商建房并存;1998年后取消单位建房,基本上让公众面向开发商,这是市场化模式。最近市场化模式受到了批评,舆论又认为应增加保障性住房,这重新又回到了市场加计划的阶段,这可能是今后的模式。

  我认为采取什么样的模式要坚持四个原则。

  一是一切以长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基准。

  二是计划性和市场性结合起来,哪个有利于民生哪个比例扩大,哪个不利于民生哪个就要限制,甚至是取消它。

  三是充分尊重人民在土地公有制当中的权利。

  四是政府一定要退出房地产产业链。防止政府通过拍卖土地推高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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