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制结构的分析与改进----刘海波 (摘要)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结构上的特点为:中央政策依赖于地方政府执行,中央对地方政府采取人事和财政上的控制手段,立法和司法在调节中央与地方关系上作用甚少;中央政府缺乏独立、强大、高效的政治部门审议决策并控制行政机构;建国以来,总是以省为地方的代表来调整来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省为地方的重心来建设地方政府。上述特点造成:中央政令不畅,同时具有行政中央集权的弊端,资源极度向极少数大城市聚集。 刘海波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部 高级研究员 生于山东烟台,青海格尔木度过少年时代。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现政府管理学院)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究员。 研究领域包括宪政理论、普通法法理学、政治学理论与方法、司法体制、中央与地方关系、地方政府治理结构与公共政策、水和环境领域的公共治理等。 出版专著《政体初论》,发表《政体论的政治科学与当代中国政体分析》、《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的司法调节》等十数篇论文,在《南方周末》、《中国经营报》等发表数十篇政治、经济、法律、文化评论文章。 感谢所有作者与读者。真诚期待您的改进建议与意见,请发信至:crcppchin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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