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8年开始经济改革以来,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不仅如此,与其它转型国家(尤其是前苏联和中东欧国家)相比,中国更因其经济增长的持续性而独树一帜。
对中国转轨的问题,很多学者进行了研究,并给出了不同角度的回答。其中,萨克斯、胡永泰和杨小凯等的观点,在主流经济学界引起多次的激烈讨论。
萨克斯和胡永泰在90年代中期后的一系列文章中指出,中国在改革初始时的经济结构条件是中国经济转轨看起来比较成功的最主要原因。他们认为,中国人口密度很高,并且大部分人口都集中在低收入的农业部门,而这有利于出口导向型的劳动密集产业发展;换句话说,中国经济之所以能够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劳动力从生产力较低的农业部门迅速向生产力较高的非国有部门转移。而在原有体制外突破的发展模式之所以可以在中国顺利推行,主要是因为中国国有部门所雇佣的劳动力在经济中所占比重不高,而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农村劳动力比例较小,占经济比例很高的国有部门,尤其是重工业部门职工享受比较高的社会福利意味着新兴非国有部门很难从国有部门吸收到劳动力,同时也没有足够的农村廉价劳动力可以利用。
他们同时认为,即使对于中国而言,改革中出现的所谓“渐进主义”改革路线,也未必是最优的,而其之所以出现,主要是因为支持市场化改革者和支持计划主义者共同掌握着权力,导致在具体改革方案上缺乏一致而妥协的结果。比如,中国具有市场化特征的一些特殊现象(比如产权定义不甚明晰的乡镇企业)主要是对中国特殊政治环境、而不是经济环境的一种反应,但如果没有这些政治约束,一开始就建立私营的部门,就没有必要日后在进行成本高昂的企业转制。
萨克斯等对中国以及中东欧国家初始经济结构差异的分析具有一定的说服力,的确无法忽视庞大的廉价劳动力及其转移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中所起到的作用。但就笔者看来,上述学者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所谓的“休克疗法”进行辩护。他们的分析不仅无法完全解释不同转型经济的绩效差异,甚至无法全面解释中国在转轨过程中的增长。初始条件虽然在中国的经济增长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初始条件构成经济平稳转型的充分条件。
在相当程度上,萨克斯等低估了中国在转型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改革前的中国是一个计划经济,同样面临着和中东欧以及前苏联所面临的相似的问题,例如缺少产权保护和市场,无法保证金融和宏观经济的稳定,尤其缺少市场化管理和运作的经验。另外,作为一个欠发达的经济,中国还面临着许多在中东欧和前苏联所不曾有的问题,例如庞大的人口压力,缺少人力资本和自然资源,工业基础和基础设施条件落后,同时社会政治的民主化程度更低等等。但在他们的分析中,初始的低发展水平和巨大的人口压力都变成了有利条件,变成了经济进一步增长的机会;而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所面临的问题(比如扭曲的产业结构)则是更加难以解决的问题。即使中国初始的低水平就业结构有助于中国实现“新古典式的”收敛,并获得比较高的经济增长这个观点具有一定道理,但要说中国比前苏联、东欧国家在改革开始所面临的问题要少和简单,,则很难让人信服。
事实上,由于中国和前苏联、东欧国家都采取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其结果是中国和前苏联、东欧国家在资源配置制度、激励机制和宏观经济环境方面都具有相似的扭曲。在这样的赶超战略体制下,服务业部门、基础设施部门(例如交通、运输、通讯)和消费品部门都被忽视甚至压抑。所以,相对于其自身的发展阶段、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中国和前苏联、东欧都过度工业化了。比如,萨克斯等在几篇学术论文中,都使用劳动力的产业分布来衡量中国的经济结构特征,但这种做法会引起误导,因为这样做忽视了产值的部门结构。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会导致劳动力结构和产出结构的偏离,而这正是理解部门传统“赶超”发展战略及其含义的关键所在。在1978年中国改革开始的时候,中国虽然非农部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只有20%, 但其产值占GDP的比重却高达到61%,这一点与前苏联、东欧国家的产值结构相差并不太远,而与中国在1950年代开始工业化时产值结构与就业结构基本匹配的情况差别甚大。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国和前苏联、东欧实际上在改革时都面临着十分相似的任务:即如何处理一个在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过度工业化的庞大国有部门。
不妨看一下胡永泰关于休克疗法的论述,他试图以越南的改革作为论据来支持其“结构差异”观点。他指出,越南正是在1989年实行了中东欧-前苏联“大爆炸”(Big Bang)式的改革以后,才拥有了经济快速增长,通胀率下降,农业生产率上升,小型非国有企业繁荣发展的局面。而越南与前苏联、东欧的差别正在于前者近77%的劳动力原来位于农业部门。由于有充足的劳动力从农业部门流向非国有、非农业部门,越南的经济改革获得了很大成功,这和中国的情况是类似的。
但这种说法显然忽略了一点,即越南实行“大爆炸”改革措施中,并没有涉及对国有部门的大规模私有化,而其根本原因,就在于1989年越南根本就不存在一个巨大的国有部门。显然,如果“大爆炸”方案也包括对占有经济较大比重的国有企业迅速、大规模的私有化, “大爆炸”方案是否合理就并不那幺清楚了。
实际上,正如前苏联和东欧的情况所显示的,即使在进行休克疗法提倡的快速私有化之后,政府仍然很难摆脱企业的预算软约束问题,并常常面临非常严峻的财政形势和社会保障负担。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就一直反对休克疗法,他指出,前苏联改革的设计者之一,丘拜斯相信所谓的“政治上的科斯定理”,即一旦财产的控制权转给私营当事人,后者就会出于保护自己财产的目的来推动政治改革,并促进法制建设,这些人一旦成为所有者,腐败就会停止。但结果是,私有化后依然存在的腐败、弱政府和无效的法律使私有产权在确立之后也无法起到什么作用。在快速的私有化过程中,很难避免不公平现象,而通过掠夺获得资产者可以通过向国外转移或藏匿资产,以防止其进一步被偷窃的办法来保护自己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也不一定支持建立能够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制;其次,一个与社会公正观念相冲突的私有化将损害法律的道德可信度,并引起人们的反感,而大众对法律体系的认同对于法制建设过程中得到各方合作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即使转轨后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要保护通过掠夺获得资产的私有者财产也未必可行。一旦考虑到这种前景,通过掠夺获得资产者也未必支持法制。
在俄罗斯发生的情况更加严重,由于少数人通过各种手段获得巨大财富,并能够对媒体和政治过程施加各种影响,他们往往通过运用自己的政治能量去推动建立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法律框架,比如保护其垄断等,从而限制了市场的发展和更多人的发展,又比如滥用破产法,去夺取其他人,尤其是普通工人的财产等。
进一步而言,即使如萨克斯等所说的那样,如果在前苏联、东欧存在着更强的经济扭曲,则在实行市场化和私有化以后,不仅新的在原计划体制下被忽略的部门会应该增长,而且原体制下的部门在私有化后,由于激励机制的改善,也会实现效率改进。但实际上,大多数前苏联、东欧在改革后原体制下的传统部门普遍出现了生产下滑甚至大规模破产的局面,而新的市场化部门(例如消费品生产部门)也并没有获得及时的增长。萨克斯强调这主要是因为传统体制下的国有部门可以享受很好的国家福利,因此新的市场化部门也无法吸引到足够多的劳动力。但这实际上是说要等到传统国有部门要因为休克疗法完全破产才能够释放出劳动力,即必须要破坏一个旧世界才能够建设一个新世界。按照这个逻辑,只有在大多数人都丧失了国有部门的福利且陷于赤贫状态时,他们才别无选择而进入新的市场化部门。但从中国的情况看,这一点也不成立。比如在中国,不少国有部门职员在进入非国有部门之后仍然得到原有的住房等福利,而且很多国有企业甚至设立一些集体性质的分支来进行更加市场化的运作,即所谓的“一厂两制”。实际上,由于传统国有部门的效率不高,其职工虽然享受一定的福利,但水平并不高。在激励机制改善和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情况下,新兴市场化部门通过自身的发展就有可能将劳动力从原传统国有部门中吸收过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