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联邦制国家,除联邦政府之外,还有五十个州级政府、三千多个郡级政府、一万九千多个都市级政府和一万六千多个城镇级政府。中央(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并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在公共事务管理以及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方面,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按其管辖权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在公共政策领域的冲突与合作一直是美国国内政治研究的一个重要的议题。对于这样一个重要的领域,我国学术界的研究目前尚不多见。加强这一领域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美国公共政策制定与实施中的许多具体问题,也可以为我们本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的研究提供有益的对比与参照。
本文以美国联邦主义发展的三个阶段为线索探讨美国中央与地方在公共政策领域的冲突与合作,并就其宪政基础、社会经济环境与中央地方关系的互动以及中央地方合作方式等方面研究总结美国中央地方关系的主要特点。本文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探讨地方主义传统与中央地方二元制的宪政冲突,着重讨论美国二元联邦制时期中央地方就宪政中规定的各自权限解释与运用方面的争论和冲突。第二部分讨论合作联邦主义时期在面临大量社会经济问题时中央的政策集中化以及中央地方的政策合作方式。在第三部分,我将讨论新联邦主义时期政策分散化和中央地方政策合作方式的调整。最后在结论部分总结美国中央地方关系定位的几个因素和中央地方关系调整的机制与条件。
全文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