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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电梯所引发的外部性问题
 
 作者:夏业良 
来源:博士咖啡 日期:2006-4-20 13:12:18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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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电梯所引发的外部性问题
           
作者:夏业良 

             

            不久前,《新民晚报》登载了这样一件事:居住在某公寓楼的一位退休教师,在家办起家教补习班,为许多小学生补习功课。负责管理该公寓的物业公司向前来补习的小学生强行出售电梯乘用卡,否则就不准他们乘用电梯。理由是这些补课学生造成电梯拥挤,给公寓内的居民带来诸多不便。
            此事在上海引起人们的广泛讨论,大多数人对此做法持否定态度,认为公共设施的使用不应区分使用目的,况且每一居民都已支付物业管理费,不应再向来访者(即此案例中前来补习功课的小学生)收取电梯乘用费。出售电梯卡是有悖公理的自利行为,由于学生家长往往不愿因小失大,从而正中物业公司之下怀,使得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行为也变得冠冕堂皇起来。
            我们无意评判这一案例的是非曲直,只是试图从经济学角度进行一点粗浅的分析。在此案例中我们可以引入福利经济学中边际拥挤成本的概念,从消费者(在此案例中泛指居住在此公寓中每天乘用电梯的居民)角度看,拥挤是一种痛苦或不愉快(除了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如小偷、流氓之外)的代价或成本。在消费成本为零时,消费者效用为正。而当乘用电梯人数超过一定限量时,由此产生的拥挤所带来的便是一种负效用。拥挤程度越严重,频率越高,持续时间越长,拥挤成本就越高,由此产生的负效用就越大。
            虽然拥挤及其不愉快的碰撞在人口众多的中国,尤其在一些大都市是生活中极为常见的现象,然而现实中存在的现象并非一定是合理或有效率的。在此案例中,如果没有小学生补课这一较为固定的额外成本(假设原来就已经存在的拥挤现象是在一定限度内可以容忍的成本),人们的拥挤成本是在有限范围内分摊的,并且没有人会因此获得任何收益,因此也不会有人提出异议或偿付(对拥挤成本或代价的部分补偿)要求。
            但是一旦人们意识到突然明显感受到的拥挤是因为补习功课的小学生乘用电梯所致,并且有人(即在家为小学生补习并收取一定费用的退休教师)因此而受益的事实时,就产生了负面外部性的补偿问题。因为等待电梯的时间增加了、电梯因乘用人数增多而显得更加拥挤,此时的边际拥挤成本并不为零。此外,由于电梯运行次数增加,不免会加快设备的老化、损坏,从而使维修费用增加,由此可能给物业公司带来额外的成本负担。
            简而言之,居民的边际拥挤成本和物业公司的运行成本都会有所增加。按照经济补偿原则,这部分增加的成本必须得到偿付。那么究竟应当由前来补课的小学生还是由在家通过有偿服务获取报酬的退休教师予以偿付,需要进一步通过博弈分析或谈判加以解决。我们不能先入为主地判定何者有理或是符合伦理规范,关键在于要寻求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博弈均衡点,以解除或补偿因负面外部性而产生的负效用。
            有人提出应由补课教师来支付额外成本,也有人认为应当开设“学生专用电梯”,由学生平均负担这一成本。我们认为这两种意见都不可行,因为前者可能使补课教师相应提高补课费用,从而将乘用电梯的成本转嫁给补课的小学生,这与直接向小学生出售电梯乘用卡并无本质区别;至于后一种办法---开设学生专用电梯似乎不太现实(可能该公寓中只安装了一部电梯,而新增一部电梯的成本是远非补课小学生所能承担得起的。即便物业公司新增一部电梯,也不是有效的解决办法,因为补课可能是暂时性的,一旦取消补课,专用电梯便是一种浪费。
            我们的想法是,如果补课地点在七层以下,小学生完全可以从楼梯拾级而上,一方面可以避免电梯拥挤,另一方面也可以锻炼孩子们的体质和毅力、耐力。如果楼层较高,那么补课教师应当考虑另找一处合适的地方,以免因个人的自营行为影响其他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倘若补课教师不愿调换地方,也不愿意支付额外成本,就会引起经济谈判或民事纠纷,最终一定会有一种最优或次优的解决办法。我们的粗浅分析并不能真正有效地解决生活中难以调和的矛盾,但至少提供了一个不同的视角,旨在抛砖引玉,引起大家的讨论和研究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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