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叩问良心为哪般
 
 作者:夏业良 
来源:博士咖啡 日期:2006-4-20 13:43:42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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叩问"良心"为哪般"
            作者:夏业良 

              叩问"良心"为哪般"
            2004年08月06日 09:44

            夏业良

            近来不少报刊登载了有关清华大学教授魏杰辞去新疆屯河所引发的评论,这一新闻事件的起因源自6月24日上交所正式宣布,对未按规定在临时公告核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重大事项的新疆屯河及有关责任人进行公开谴责,作为独立董事,魏杰似乎也在被谴责人之列。随后,魏杰大呼其冤,认为此谴责让他感到很“无奈”,很“无助”。
            根据媒体的报道,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济学家发问道:“他在这个公司已经做了差不多3年独立董事,为什么在公司要倒台的时候才选择离去?”针对魏杰的辞职,这位学者称魏杰为“开溜董事”。
            魏杰已经于6月下旬向湖南长丰汽车和南京医药两家公司发去独董辞职传真。他对媒体的回答是:“辞职的原因就是新疆屯河事件使我对独董制度失去了信心,我无法真正行使独董的权力,我现在惟一的选择就是离开!”。还有人说,魏杰早在半年多以前已经请求辞去了三九医药的独立董事职务,从已经公开的信息中我们得知魏杰至少担任了4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职务。
            从其他一些途径我们也了解到有些著名经济学家已经担任了五、六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职务,据说担任一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直接报酬并不算高,平均大约是每年四、五万元,假如担任四、五家上市公司的独董,总收入当然也不能算少。
            笔者不太理解的是,独立董事制度在国内刚刚开始建立时,为什么有关部门并没有明文限定一人最多能够担任几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职务?他们需要投入的时间精力乃至专业知识究竟如何保证?如何保证独立董事能够获得充分有效的内部信息?如果出现企业诚信甚至恶意欺诈问题,独立董事应当担负何种法律责任?
            如果把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职务作为“花瓶“或摆设来对待,当然是对股民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上市公司员工的不负责任,对经济学家队伍的整体声誉也会造成危害。笔者认为,近年来上市公司匆忙把经济学家、管理学家甚至一些不懂经济或企业运行的社会名流推上“独立董事”的上上座,是一种相当草率的简单复制和跟风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为了达到某些装扮门面的外在要求或者纯粹是在“做秀”。说穿了,有些企业不过是在利用经济学家的社会名望或影响力,甚至可能会企望经济学家对决策层发生某些有利于特定企业或行业的影响。
            而从经济学家一方来看,仅从经济收益的角度上说,绝大多数人似乎并不能从担任一家独立董事的兼职工作中获得足够丰厚的回报(根据不久前的一份调查报告,独立董事的年津贴大多为四、五万元,较高的可能有六、七万元,低的也有二、三万元),而他们的机会成本可能远不止这一标准。
            除非有些人不顾自己的精力与知识的局限性,同时担任三、四家甚至更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这样他们至少也要冒一定的声誉风险(即便他们只接受排名世界500强中的大企业的邀请)。事实上,如果一人担任几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也有可能产生利益、信息、观点和伦理选择上的冲突,即使这些公司处于不同的行业或地区。
            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7月7日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再次回应了此前有媒体对经济学家丧失“公共良心”的指责。“如果电信业再次改革,您作为中国联通的独立董事,还会发言吗?”“当然会。作为经济学家,我的声誉建立在我的发言是否科学上。”
            有关经济学家“良心”问题的质疑和讨论近年来已经多次出现,有些人甚至指责经济学家是一群不讲道德的人。大约在十年前就有过经济学是否应当讲道德的激烈争论。由于经济学家樊纲说过:经济学家是“不讲道德”的(其含义是应当由伦理学家去研究道德问题,因为这不是经济学家的职业分工,更不是他们的强项),于是就经常被人误解或者有意地引申为经济学家没有道德操守和底线。实际上他不过是在强调社会分工的必要性以及经济学家时间、精力配置的有限性,认为经济学家固然可以发表有关伦理道德的看法,但那只是他作为个人而不是作为经济学家在对公众发表看法,因为在经济学中得不出关于道德观的判断。
            难以理解的一点是,公众似乎对经济学家整体抱有过高的道德期望,希望经济学家都是道德高尚、言行一致的“正人君子”,为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乃至其他方面的事务承担起义务指引和拨乱反正的重任。事实上,“良心”作为一个关系到人的伦理价值判断的概念范畴,主要应当是以个体的言行作为辨识和判断的对象,目前尚没有人能够对某一行业的道德水准和规范要求给予切实清晰和具有效度的定义。
            吴敬琏认为某杂志对张维迎的指责毫无道理。“这家媒体的逻辑是,张维迎是一家电信公司的独立董事,他又主张电信业开放竞争,所以他是在代表一家公司的利益发言。”“难道作为经济学家,张维迎应该放弃开放竞争的意见而主张垄断吗?”吴敬琏反驳说。
            这方面可能会有一些悖论,如果仅仅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发表学术观点和看法,不会产生商业利益的影响和变化,尤其是不会对自己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的运行和业绩产生直接的影响,就当然不会有什么争议和责难。但问题在于:在中国这样的制度环境下,政府某些部门的公信力因为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受到质疑和挑战,公众可能会期待没有利益和内幕背景关系的学者秉公仗义,为民把关。
            这或许是一种过高的期望和不切实际的幻想,因为“经济人”理性的假设告诉我们:在具体的个人层面上,个人效用最大化和社会福利最大化这两个目标并非总是能够并行不悖。况且,作为一种安身立命的职业,经济学家在道德水准、偏好和利益权衡上都会有很大的差异。此外,经济学家也可能代表特定的利益集团说话,比如在美国,就大致可以划分出企业经济学家、政府经济学家、学院派经济学家、投资证券行业的经济学家以及为少数族裔和贫困人口说话的经济学家等等。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法律禁止证券分析师持有客户的股票,以避免证券分析师通过发表评论操纵股票价格。有些人认为,与此相类似的是,经济学家只要担任某家企业的独立董事,就应该回避与该公司有利益关系的公共决策讨论。而吴敬琏则回应说“这种看法不对。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这种回避制度。因为经济学家只是发表意见而并非作出决策。”
            显然,如果要求独立董事为某一上市公司的业绩甚至诚信予以担保并且承担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是不切实际,而且也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我们不能确认该独立董事获得了切实充分和有效的信息,或者他与企业管理层之间存在着某种合谋关系。说到底,独立董事在公司的运行决策中也只是一个陪衬,或者是决策公正合理的一种象征而已。
            笔者的看法是,首先,不能因为某些独立董事的失察或者监督不力(实际上这很难做出清楚的界定和判断)就来指责或者追究这些独立董事的道德责任(更不用说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了);其次,不应当把这种指责的矛头指向经济学家整体,据我所知,还有相当一部分经济学家没有担任或者曾经拒绝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这件事上,不应当把经济学家作为一个集体符号来夸大,应当是就事论事,一人做事一人当。我们不能因为某一演员因临时要求加价而罢演,就说现在的演员都没有职业道德。同样我们也不能因为某些身为经济学家的独立董事每年拿了几万元津贴,充当了企业的“花瓶”,就指责经济学家都丧失了职业道德。
            尤其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如果我们仅仅把履行好责任和义务的希望寄托在当事人的“良心”上,至少说明在制度设计上还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因为这只是一种道德评判,而不是有效的事实鉴定。是一种可以无限上纲上线的“软约束”,而不是有据可查,有规可依的“硬约束”。除了制度和规则的制约,我们还可以开发和强化行业内部规则或职业道德的成文规范,在任何一个行业中,都应当存在集体监督和评议的机制,一个人的业绩、诚信抑或劣迹污点都应当记录在案。对“良心”的泛泛叩问应当最终转向法制和行业规制的轨道,成为真正有效和可持续的监督惩罚机制。

            (作者为北京大学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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