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了儒法家的“天人合一”,我们再来看看道法家的“天人合一”。
上面是一个太极图,这就是道家心中的宇宙结构,与太阳系不同。宇宙太空之中,充满着无数的星系,每个星系都有一个环绕中心。太阳系的环绕中心是太阳,放大一点到银河系,也有中心,但如何放大到整个宇宙,中心就消失了。宇宙是无限的,所以是无中心的。一个无中心的宇宙,充满着无数大大小小有中心的星系,这就是目前发现的宇宙结构。抬头看看夜空,星星基本是平均分布的,均匀的,所以老子说“民莫之令而自均”,没有人力控制而自动均衡。夜空中无数星星,平均分开,没有一个中心在控制。
这个无中心的宇宙,是不是没有秩序呢?当然有。这个秩序不是靠某个中心来调控的,而是靠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平衡来形成的。用中国的概念来表达,就是阴阳平衡的。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这就是他关于宇宙秩序的表达。如果说孔子眼中只有太阳系,只有北斗七星,那么老子眼中是整个宇宙。老子的宇宙观,用图形来说,就是太极图。太极图很了不起的,它是目前宇宙万物根本秩序的表达,得到了现代宇宙科学的证实。有趣得很,大家看看这个太极图,它有中心吗?没有。它没有秩序吗?有。两种相反力量,相反对冲,但又相互平衡,相反相成,共同成就一个和谐秩序。我们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个太极图宪法,它应当是什么样的呢?它没有中央政府,对吧?它开放相反力量的互动,由此形成一个和谐平衡的系统,对吧?世界上凡开放党禁的国家,其运行结果都没有逃出太极图的轨迹,最终不就是两种相反的政治力量,两个相互制约的党派在互动吗?国家公共政策的走向,最终不就是阴阳平衡吗?太极图的宪法,一定是一个衡平宪法。无中心的宇宙,受无形的阴阳平衡力量支配,其中有无数的大大小小的有中心调控的星系。一个无中心的宪法下,一定是一个多元社会,各种自组织的有中心的企业、教会、NGO活动在其中。宪法,不过就只是相反力量互动的平衡规则而已。宇宙模型转化为社会政治法律模型,即为“道法家”模型。如果说“儒法家”的政治法律模型为金字塔,那么“道法家”的政治法律模型即为“太极图”。
我们来看看另外一个国旗,美国的国旗,星条旗。大家看到什么了?无中心的,均衡分布的星星,无等级,无中心边缘结构,对吧?美国宪法的原则是什么,是相互制衡。其实,英文更能表达清楚,这就是Checks and Balances,直译下来,就是“约束与平衡”。这与老子所说的“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没有差别。“阴阳冲气”,就是checks,美国共和党与民主党,就是阴阳冲气,对冲,相反对抗,相互约束。“和”,就是平衡,就是Balances. “和”字的原义,就是平衡,所以有“和棋”,“和约”的说法。美国的政治平衡,走的正好是太极图中那条S线,一段时间右,一段时间左,共和党与民主党轮留执政,美国走的就是一条在时间中平衡的路。美国宪法,不过就是为美国社会中的“阴阳对冲”提供一个互动平衡的博弈规则。大家都说,美国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社会中有各种各样的组织,多数这些组织都是有中心的。企业有中心,其它社会组织也有中心。但是,美国整个社会,却是一个无统一中心的结构。美国没有中央政府,只有联邦政府,联邦政府只是多个州的联盟体。联邦政府本身,内部也是三权分立的。社会中还有独立于联邦政府的各种宗教组织中心,NGO,商会等。所以,美国宪法只是平衡规则,因此美国社会中才有这么多的自组织机构,这与宇宙秩序结构是不是相当类似呢?无中心的力量平衡的宇宙中,充满各种有中心的星系。所以,美国的社会制度,是以宇宙结构来“天人合一”的。
我这样说,并非说中国古代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们有意地按太阳系来构建社会,也不是说美国的建国者们有意地按宇宙秩序来构建社会,他们未必是自觉的,但当我们把他们的行为和结果拿来分析,我们也许可以发现一种隐密的联系。我也不是说,美国建国者是按我们中国道法家的原则建国的,我只能说,人性是相通的,中国的道法家与古希腊、古罗马的自然法哲学家,他们思想有相通之处。美国的建国原则的渊源,在古希腊、罗马的自然法哲学之中。人性是相通的,中国人难道从来没想过自由?中国人难道从来没想过约束与平衡?中国人难到没有想过一个无中心控制的互动平衡的社会?都想到过。这在老子思想已有表现,在道法家中已有表现。
我们生存其中的世界,我们对周边世界的认知,以各种方式影响我们的心灵和思维。我们可以说,美国的建国原则,比我们的建国原则要开阔。太阳系与宇宙,当然宇宙的世界要开阔多了,强大多了,包容性更大了。为什么我们现在喜欢宇宙秩序,我们要从太阳系秩序中走出来,因为我们希望世界更广阔。宇宙比太阳系大太多了,我们当然更愿意生活在一个宇宙世界。就是住房子,人也知道大房子比小房子舒服。当然,如果比较中国的“道法家”和“儒法家”,我们说“道法家”的思想来自于宇宙秩序,而“儒法家”的思想来自于太阳系秩序,“道法家”的原则比“儒法家”的原则要开阔,“道法家”的世界比“儒法家”的世界更有包容性、更开阔、更有内容和力量。
在座的多数人受过法律训练,是法律人。按我今天陈述的标准或者说参照系,大家心里的法律原则,不是太阳系秩序原则,而是宇宙秩序原则,是“道法家”秩序而不是“儒法家”秩序。我们今天的多数法律,明规则也是源于宇宙秩序原则,因为是从西方抄过来的。但我们现实法律背后的潜规则,仍然按照太阳系秩序运行。政法委书记,就是司法系统的隐蔽的太阳,由他来决定判决,是不是这样。这就是为什么会有大量“有法不依”的现象。太阳系结构的权力系统,难以实行好以宇宙秩序为原则的法律,这就是今天中国法律人痛苦的真正根源。我们都希望有一个更开阔更自由更平等的中国,我们多数人不再愿意被封闭在太阳系式的社会结构中,但由太阳系规则到宇宙规则的转型过程,是十分艰难的,但我们必须转出去,不然宪政中国就走不出来,人民就仍然生活在特权和等级制之中。走出太阳系秩序,走向宇宙秩序,这就是中国今天的方向。用宇宙系法律更换太阳系法律,用太极图法律替换金字塔法律,就是今天法律人的历史使命。
过去有一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问题,今天有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中国化问题。从中国自己的传统文化精神看,道法家思想中具有宪政的土壤。来自西方的宪政,只有在这样的土壤中能生长起来。这样想,我对中国宪政的未来也是有信心的,因为理论不过是心灵结构的表现,中国曾出现过道家、道法家,说明中国人心灵中也有宪政的基因存在,这样的基因,可以与西方的宪政基因结合,形成合力。西方宪政思想的中国化,建立在道家和道法家思想资源上。道家和道法家的思想基因,也会被西方宪政思想所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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