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从来不认为政治权力是神圣的,也不认为政治权力就是恶。法家认为,政治权力不过是实现权势和利益的手段。历史上,由于法家的政治价值中性,法家可与道家结合,也可与法家结合。法家与儒家结合的社会,表现在荀子和董仲舒的理论中,这是政治权力把笔杆子和枪杆子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社会,是政治权力覆盖面最大,政治干预最为深入的社会。儒家的意识形态控制和细至入微的礼仪控制,加上法家的严刑峻法,残酷屠杀,百姓就则得咎,无所措手足。中国古代将这种状态描述为“礼主刑辅”。法家与儒家结合,政治权力管制的重点,就是社会。因为相应政治即善,所以管得过宽。又因为管得过宽,所以遇到的麻烦就多,于是法家的严刑峻法就跟上,直到逼得民变四起。“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不治,以其上之有以为,是以不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中国古代留下来的法典,基本是王朝中后期修订完成,无不以“礼法”结合为原则。一切权利归权力。
法家与道家的结合,表现在战国《管子》、《黄老帛书》、《慎子》、《吕氏春秋》、《淮南子》等道家黄老著作中,这是一个基本放弃笔杆子,而将枪杆子集中在国防、国安、司法、救济领域的社会。将权力集中于政权要害部位,其余权利释放到社会中去。号称无为而治,其实是收缩战线,睁着眼晴,严酷镇压一切可能侵害政权的行为。这是一种不追求思想和日常生活控制的冷酷、自律、要点清晰、严格依法治国的治国状态。皇帝深居简出,高深莫测,治吏不治民,全然依靠军队、克格勃、中央情报局、法官治国,全国官吏战战兢兢,稍不留神就被处死。这种治国情况,历史上称之为“道法”,住往只会出现在历史王朝的开国之初。
三、伟大政治家视政治权力为恶狗
伟大的政治家应当有什么样的标准?从上述分析来看,儒家、道家和法家设定的标准并不一致。儒家心中的伟大政治家,是道德的榜样,人民的救星。法家心中的伟大政治家,是依法治人的榜样,战无不胜的统治者。道家心中的伟大政治家,是依法治官的榜样,是能够控制政治之恶,给民间自主的政治家。
从中国市场经济、工商业发展这样的历史背景来看,中国的现代政治转型,需要以政治权力为恶的价值共识,需要以制约政治权力为核心的制度构架,价值与制度,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从中国传统思想资源来看,可以充分利用的,正是道家的政治权力价值观,辅之以法家的法律制度化手段。简略而言,“道本法用”。
在道家的政治权力价值观中,政治权力是一只恶狗,可用于看家护院。但这只恶狗要用铁链子栓在院子里,不能随便放出来,不然就咬伤百姓。道家心中的伟大政治家,是手牵权力恶狗的政治家,将恶狗用于看家护院,却不放狗乱咬人。这个院子的范围,就是老子所说的国防、国安、司法和社会救济。但是,栓恶狗的铁链子是什么?道家并没有明确告诉我们。从老子“民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和“民不畏威,则大威至矣”这样的句子来看,大概指的是民众的造反和叛乱。这样的制约手段,成本高,牺牲大,这不是栓恶狗,而是将恶狗打死。总的来说,道家的政治权力价值观取向是正确的,但缺少良好的制度构架。
伟大的政治家,是能够知晓权力之恶并用价值和制度来制约权力之恶的政治家,是能够战胜政治权力恶性膨胀的政治家,这正是老子所强调的“自知者明,自胜者强”。视政治权力为恶狗,中国历史上有这样的政治家吗?汉文帝和唐太宗有点这种感觉,前者开创“文景之治”,后者开创“贞观之治”。但是,他们也没有能将他们的这种价值感受转化为可以传承的制度。中国的法家,是制度化力量的核心,但从价值取向看,中国政治史的发展说明,中国的法律走的不是逐步道家化的路,而是逐步儒家化的路。法家的政治手段,逐渐服务于儒家的政治价值观。这样,在中国的政治史上,儒家不断给恶狗穿上龙袍画上光环,而法家则给恶狗装上了狼的牙齿。恶狗就这样由为人看家护院的狗变成了人凶恶的主人。百姓既为恶狗头上的儒家光环(天子)所迷惑,又畏惧恶狗的狼牙。
西方历史上,给政治权力这只恶狗上光环和装狼牙的事,同样持续了上千年的历史。而把恶狗视为恶狗,给恶狗栓上铁链约束在院子中的事,是从美国革命后才真正开始的。
人类最伟大的现代政治成就是什么?如果不是脑子长虫,一定会首肯美国。美国政治家留给人类的《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迄今仍是人类的政治榜样。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敢于宣称,我们的政治价值共识和政治制度构建,比美国的政治价值共识和政治制度构建更符合人性,更代表人类的未来。《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的精神是什么?说到底,不就是将政治权力视为恶狗并将其用制度栓了起来吗?一群政治家组建一个国家,竟然把权力制衡和权力约束作为政治制度构建的核心,这不能不说是人类的政治奇迹。中国道家关于政治权力的本性的价值判断,在中国政治价值观历史上没有成为主流。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关于政治乃恶的价值观,逐渐演化成了西方政治的价值主流。西方自由主义政治学无不强调,政治乃无可奈何之恶。一切政治权力都必须受到约束和控制,民主程序下的合法政治权力也不能轻易放过,民主议会的权力也不能是绝对的。美国的宪法审查,德国的宪法法院,就是对民主政治权力的控制和制约。西方历史上关于政治乃恶的价值判断,在美国的政治实践中首先得到了落实,这成就了美国,也逐渐成就了整个西方世界。历史已说明,那个国家能控制住政治权力之恶,那个国家就走向富强。
什么是伟大的政治家?我们可以明确回答,这就是那些能控制住政治之恶的政治家。伟大政治的根本取向,就在于管束住政治权力,以权利控制权力。伟大政治的根本取向,就在于用价值共识和制度构架,将政治权力栓在“抱残守缺”的范围内,使权力服务于权利,而不是相反。政治权力不是生产性的,行善非政治本性所能,只要控制住了政治之恶,社会生产性力量自然发展,至善自然生成。但是,控制政治之恶,乃人间最难之事,所以老子有言:“强行者有志。”
在《理想国》一书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的嘴说:“不同类型的政体,是不同类型的集体性格。政治制度当然不是从木头和石头里生出来的。政治制度是从城邦公民的习惯里产生出来的。习惯的倾向决定其它一切的方向。”儒家的政治理论,对中国人的集体性格具有深刻的塑造作用,使权力神圣化,造成百姓对权力的敬仰和依赖。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从“打倒孔家店”开始的,这是对集体性格的改造,而这样的历史任务,到今天也还没有完成。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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