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溯3028年,周公辅佐周文王灭殷建立起中国的封建制,春秋战国,群雄逐鹿;上溯2227年,秦始皇统一六国采郡县制而建立起中央集权制,此后历经汉月胡风(汉)、霓裳羽衣(唐)、东京梦华(宋)、大漠天骄(蒙)、凄迷日月(明)和夕阳残照(清)而绵延不绝;再上溯94年,孙中山先生推翻帝制,建立中华民国,首开五族共和。
此后近百年的中国历史,才真正开始在孙先生“三民主义”的旗帜下破解“三千年未有之变局”。1949年,毛泽东把蒋介石驱赶至偏隅孤岛,建立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实现了“民族主义”(彼时香港、澳门尚未自“列强”手中收回)。台湾一省在实现“民生主义”之后,终于由蒋经国先生在1987年开启“民权主义”大门,率先进入宪政体制;而在祖国大陆,邓小平先生在1978年高擎改革开放大旗,引入市场经济,经过国人近三十年的励精图治,业已基本解决了“民生”问题,中国不再是积贫积弱的国家!
如果把蒋经国先生也算上的话,上述六人无疑是改变了中国历史的历史巨人。但是同样无疑的是,能够带领国人走出“三千年未有之变局”,最终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并在这世界上人口最多国家实现“民权主义”的领袖,才是真正开启中华民族鼎立世界之林之万载基业的最伟大的历史巨人! 一个人、一个家族、一个党派的事业成功,乃天时地利人和的结果。伟大人物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有幸被历史大潮推至前端,同时他只有顺应历史大势,历史之神才会把开启历史新纪元的巨匙交给他,而他的背后是大多数承认并信任的他的泱泱民众!
要获得民众的大多数承认和信任,除了武力僭越并暴力恐压外,在启蒙时代之前靠的是“君权神授”,而在启蒙时代之后则靠的是宪政制度,靠的是“君”权民授。但中国与欧美世界绝大多数采行宪政制度之国家的不同在于,我们在近一百年前终结“君权神授”之神话之时,基本上未经历过伴随着资本主义兴起而不断深入的理性启蒙过程。尤其近一百年来,启蒙之课业又不断被民族救亡、党派内战以及赶超战略和“主义”之争所打断,这就造成我们的既有的宪政制度依然在王朝的背影下徘徊,民权,即早已写入宪法的权利依然得不到彻底的张扬。
我们当然知道制度的变革有其路径依赖的属性,改革实质上也是一种制度边际上的创新。因此,绝大多数的中国人不但拥护中国渐进性改革的路径,而且积极参与其中并享受到了它前所未有的好处。诚如张维迎先生所言,在这个伟大的改革和发展事业中,企业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实,中央和地方政府官员中从来不乏具备改革胆略和积极进行制度创新的政治企业家,我个人认为,在1980年代,这些政治企业家的作用甚至要超过市场一线的企业家,因为自上而下的改革性质决定了没有他们的政策松绑和各方面的鼓励,后者根本成不了企业家。
但从1990年代末开始,人们开始对市场化改革提出质疑甚至公开反对。人们抱怨的理由是市场化改革造成了收入差距拉大,社会不公日趋严重,以及官商勾结腐败丛生。其实,用吴稼祥先生的话来说,这是中国革命和改革的劈叉现象:“邓小平的改革是在体制上对毛泽东‘平等劈叉’的矫正,它迈的是效率这条腿。在效率主导型的市场化体制改革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效率劈叉’,公平或平等那条腿在体制上滞后”。因此“要让公平政策容易奏效,不能不从体制上改变“效率劈叉”现象。这种改变,不是要取消效率主导型的市场机制,而是要建立与完善与市场机制配套的政治上的矫正机制,这个机制就是权利平等的宪政体制。在市场生产效率的同时,让宪政生产公平。”
由此观之,通过继续改革而进一步将中国改变为一个好的市场经济的方向应该是很清晰的,那就是加快落实宪法所赋予公民的诸项自由权力。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一个开放的全球化体系中,在近三十年来的启蒙补课和市场经济的历练后,在目前的法律空间所容纳的此起彼伏的公民维权行动经验的积累下,历史的大潮已经将实现“民权主义”的机会送到中国人的面前。让我们每一位公民在继续改变中国的共同行动中,期盼着伟大的政治企业家勇敢地去接受历史之神手中的那把历史巨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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