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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攻坚新共识
 
 作者:张剑荆
来源:博客中国 专栏 日期:2006-5-26 10:49:28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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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攻坚新共识
 
作者: 张剑荆

 

  把支持改革的力量聚拢起来,共同反对被某些既得利益者劫持了的市场经济,致力于建立一个好的市场经济,我们将这一共识,称作新改革共识。

又逢“改革之年”

  自2003年以来,执政党和本届政府提出了一些列执政理念,比如“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人为本”、“科学的发展观”等等,所有这些新的理念,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描述了新一代领导集体的执政思想。与这些新的执政理念对应着的是2003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领域,出现了一系列新挑战,举凡“非典”、孙志刚案件、群体维权事件此起彼伏等,舆论关注的重点明显转向了权利、公平和正义,中国改革的“问题逻辑”向纵深扩展。在这一背景下,去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执政党设置的此一议题迅速转变为全社会的共识。今年两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专门就此主题举行了高级干部研讨班,胡锦涛总书记用二十八字定义了这个概念,他说,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申了这些原则,并将建设和谐确定为今年政府工作的任务之一。

  2005年,被本届政府界定为“改革之年”。温家宝总理在3月14日的记者会上对“改革之年”的含义作出了具体界定。他说,之所以说今年是改革年,有三个理由,第一,消除经济中不健康、不稳定的因素,巩固宏观调控的成果,要靠改革;第二,解决经济生活当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靠改革;第三,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也要靠改革。温总理进一步将改革年描述为“改革攻坚年”。上述一系列新的执政理念,为改革之年的改革定下了总的基调。

  在很长一段时期,“改革话语”在中国政治生活中都居于支配地位,存在着一个改革共识。对此共识可以这样表述:改革将带来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是鉴于以下几个原因,改革目标的实现是漫长而又艰辛的旅程,首先,中国人口众多,幅员广大,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其次,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充满了不确定性;第三,中国是一个拥有9亿农民的农业大国,从农业向工业的转变,从农村向城市的转变,在世界上从未有过;第四,80年代后期政治改革遭遇挫折后,发展经济成为支配性的目标,政治与经济的失衡愈益明显。这些因素综合起来,使中国的改革具有非均衡的特征。

  在改革初期,人们对于改革的非均衡性质表示了认可和接受,对于在改革的特定阶段上需要作出必要的牺牲,也是有心理准备的。正是由于具备了这一共识所塑造的社会氛围,中国经济才取得了连续快速的增长。

矛盾凸显期格外盼“和谐”

  回顾起来,中国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形成的改革联盟带有很强的意识形态色彩,也模糊了人们对于在现实中演进着的市场经济过程的认识——固然,市场经济是一个道德要求很低的经济,是一个让鸡鸣狗盗之徒相互交易的经济,这种理想形态的市场经济只有在法治完善和权力得到很好规范的环境里才存在,而在转轨经济中,这些条件并不存在。相反,在这样的转轨经济中,权力是最大的资源,同时权力还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它深深地卷入了市场交易过程。一方面,政府权力成为各种市场主体争夺的资源,权力面临着被俘获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在缺乏法治约束的情况下,权力寻求收益的欲望变得非常强烈,设租,寻租,权力揽买卖的现象非常普遍。而这一切,都曾被某些人冠之以改革的名号。

  到90年代中后期,改革派联盟出现了分化,局部地方出现了权力和资本的联合。对他们来说,如何最大化未来利益,如何维护已获得的利益,成了最高目标。虽然他们也打着改革名号,但他们所主张的改革越来越不具有公共性。

  改革过程转变为利益博弈。改革的意识形态外观不再具有统合功能,它成为上帝身上的一件披风,不同的利益群体都拿着从这件披风上撕下的一缕碎片,宣称那就是上帝在自己一边的证据。“改革共识”一变而为“众神之战”。最近一两年,社会矛盾凸显,学者们认为这是人均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发展过程中的普遍现象。学者们据此得出了一个结论:中国进入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就是在这个背景下提出来的。

为何不愿再“分享艰难”?

  目前中国的社会冲突,有自己的特点。首先,这是发生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的、利益的冲突,也就是说,这些冲突不是发生在经济停滞时期的、观念的(或价值的)冲突。一般来说,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利益冲突不是很尖锐。而发生在中国的这一现象,从经济学角度看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经济增长的成果没有被公平的分享。事实也正是如此。中国的贫富悬殊近年来一直成扩大趋势,出现了一个利益相对或绝对受损的弱势群体。

  现实中,我们看到的是这样一种现实:一边是高速增长,蛋糕越做越大,效率越来越高,一边是不满意的声音越来越响。有一段时间,流行一句口号,“分享艰难”,确实,在蛋糕比较小的改革初期,人们甘愿忍受艰难,但是,在蛋糕更大的如今,为何却冲突四起,不愿分享艰难了呢?答案就在于,这些增长似乎与他们没有关系。他们从增长中感受到的只是利益受损。比如,建设开发区促进了地方经济增长,但是,由于土地被圈占而又没有得到足够补偿的农民,就感受不到经济增长,相反他们感受到的只是被剥夺。他们觉得增长没有公平地被分享。

  中国当前社会冲突的第二个特点,在中国市场化进程中,某些地方政府一边鼓励竞争,一边却又掌握着巨大的公共资源的分配权。由于法治不健全,由于转型期决策过程的不透明,政府本应具有的仲裁者的作用,往往因卷入冲突而受到“不公正”的指责。

  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当前社会冲突的形成机制,有四个部分组成。首先是改革的收益没有被公平分配;其次是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资源占有和权利樊篱,没得到及时调整;第三,某些地方政府在市场化过程中,GDP成为政府追求的最高目标,而政府作为公共物品提供者的职能被置于次要的地位;第四,是司法体系的权力导向,通常应当是最后救济手段的司法,常常被政府或强势群体俘获而有失公正。

  正是因此,我国改革进程才出现了失衡和尖锐的冲突。由这些机制也可以看出,我国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并不应对失衡和尖锐的冲突负责。诸多事例表明,改革中出现的许多问题,甚至比较严重的危机,都与权利樊篱的存在以及市场、司法体系失灵有关。从权力和权利平衡的角度讲,这些失衡和冲突的背后,乃是权利缺位和权力没有进入法治化轨道所致。

  例如,城市建设中的旧房拆迁是社会矛盾的焦点之一。住户因为补偿问题常常与开发商及政府发生冲突。那么为什么得不到让他们满意的补偿?回答是他们不具有与开发商平等的讨价还价的能力。再例如,农民工的工资连续多年不但没有增长,而且还有所下降,其中的原因就与他们农民工的身份有关,这一身份具有同城市居民不同的权利含量。

半张入场券就不是入场券

  对我国社会结构的研究表明,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结构出现了定型化的趋势。结构定型往往又与权利分隔相连。在一个和谐社会里,权利是不能分割的。半张入场券就不是入场券。由于阶层之间形成了权利的分割,彼此之间无法穿透,许多人无法入场,改革的红利的分享自然是不公正的。对于那些被排斥在场外的人而言,经济增长是别的人,而不是自己的。

  现代社会存在着冲突是正常的。适当的冲突是社会有活力的表征。和谐只有在有冲突存在的情况下,才有意义。因此,真正的问题并不是没有冲突,而是缺乏有效解决冲突的机制,或者说缺乏“纠错机制”。

  一个社会的纠错机制,首先指的是这个社会的法治体系;其次指的是政府系统;第三是公民领域具有高水平自我调节能力;第四是这个社会公民个人的法治自觉和道德素养。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也应当从这四个方面着手。关键是前两个,亦即:1、司法公正,权利平等,建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国家。2、以人为本,运行透明、建设廉洁高效负责任的政府。

  和谐社会的理念为重振改革的公共性提供了价值支撑。就目前中国的经济现实看,和谐首先指的是:增长的成果是共享的。其次指的是:经济过程中的机会,对所有人都应是平等的,而不是由既得利益群体垄断的。根据我们对化解冲突的机制的看法,作为一种复兴了的改革共识,其目标集中到了两大公共领域,即法治体系和政府权力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其中的核心,是通过法治和民主,保障公民的权利。

  通向和谐社会的改革,是以政府权力和司法权力为主要对象的改革,改革所要达成的目标,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而这样的改革,仅仅依靠政府和司法部门自身,是无法完成的。只有通过公民运动才能推动它们改革,只有公民权利才能平衡和制约政府的权力和司法部门的权力,也只有公民权利,才能迫使既得利益者改变自身贪婪的性格,与民众分享改革的成果。因此,这样的改革,就是以权利为本位的改革。以既得利益者为对象的改革,以公民权利为核心价值的改革,把支持改革的力量聚拢起来,共同反对被某些既得利益者劫持了的市场经济,致力于建立一个好的市场经济,我们将这一共识,称作新改革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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