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张梦中 --> 正文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部 www.crcpp.org



案例研究方法论
 
 作者:张梦中 (美)马克·霍哲
来源: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网站 日期:2007-4-12 12:59:30 访问次数: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网保留原创文章版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摘要]:本文本案例研究的概念、案例研究与其它研究方法的优劣,比较如何进行案例研究、案例方法在教学中的运用、案例研究设计、资料收集、分析、写作以及案例研究在中美行政学中的运用举例等相关题目作了较全面的探讨。

[关键词]:案例研究;案例教学;案例研究设计;资料收集;分析写作 。

 

                                                                                  引 言

对于小学生而言,学会1个苹果加1个苹果等于两个苹果比学习1+1=2要容易得多。在大学课堂,教师给大学生或MPA学生讲述美国的“911”灾难事件可能比直接谈当今国际关系更容易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教师讲述一个省部级贪官的例子会让听众经久难忘。相反,如果教师直接引出“没有制约的权力必定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真理”这样的原则,学生未必能牢记在心。成功的新闻报道,往往始于一个精彩的故事,然后揭示出某一道理。案例的魅力是显而易见的。不久前,国内媒体报道一个中国女孩在牛津大学的成功故事。故事说,这个中国女孩聪明、勤奋,结果是“11门课程以满分而名列榜首,”“打破牛津大学800年校史记录。”鉴于该少女的学术成就,牛津大学校长向其授予了博士学位、颁发了6万英镑奖学金。这个故事的确很精彩,也很鼓舞人心。但问题在于,给一个二年级的本科生授予博士学位太超出常人的想象力。不出所料,后经其它记者查实,上述报道歪曲了事实真相。这是一个精彩的、却是虚假的案例。关于案例研究与教学,这几年国内公共行政学界同仁呼声较高。本文将探讨案例研究的概念、如何进行案例研究、案例研究与其它研究方法的优劣比较以及案例研究在中美行政学中的运用举例等。

案例研究概念

案例研究方法是一种解释社会现象的研究方法。案例研究的定义有两大类别,第一种观点认为案例是特殊事件,案例就是案例,从案例中不能总结出带一般规律性的结论;第二种观点认为对案例的研究可以得出新的假说以及分析性的普遍结论。阿德尔曼对案例研究的定义为:“案例研究是对一组研究方法的笼统术语,这些方法着力于对一个事件进行研究”(Adelmanetal,1997)。尼斯贝特(Nisbet)等人认为“案例研究是一种对一个特殊事件进行系统研究的研究方法”(Nisbetetal,1978)。贝纳德(L.L.Bernard)认为,“案例研究是用来阐明和支持命题和规则的方法,而不是归纳出新的假说。如此,诸如寓言、讽寓、远见、揭露的事物、神话、故事、悲剧、小说等都从古代就开始运用社会案例”(Bernard,1928)。锡欧(Shaw)进一步认为,“案例研究方法强调总的场景或所有因数的组合,描述现象发生的事件过程或事件后果,在大环境下对个体行为的研究与分析进而形成假说”(Shaw,1927)。在吉(Gee)看来,“作为一种研究方法,案例研究似乎首先用于描述当代资料,并从中得出归纳性的普遍结论”(Gee,1950)。可以看出,前三种定义较符合第一种观点,而后两个定义则支持第二种观点。我们认为,案例研究是一种运用历史数据、档案材料、访谈、观察等方法收集数据,并运用可靠技术对一个事件进行分析从而得出带有普遍性结论的研究方法。如果收集的数据失真,或分析不妥当,得出的结论未必可靠,即不带有普遍性。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大寨案例就不具备全国适用的普遍性,因而全国范围内的农业学大寨就只能是事倍而功半。

案例研究适用于多个学科、专业和场景,比如:●政策、政治学,公共行政研究●社区心理学和社会学●组织与管理研究●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社会科学中的博士论文、硕士论文以及工商管理、管理科学和社会工作等(Yin,1994)。  

案例研究方法与其它研究方法的优劣比较

我们知道,公共行政学研究方法总体上可划分为定性研究方法和定量研究方法,案例研究方法属于一种定性研究方法。具体而言,五种主要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有:实验法、问卷法、历史分析方法、档案信息分析方法、案例方法等。运用什么样的研究方法主要依赖于三个前提:1)研究问题的类型;2)调查者对实际事件的控制能力;3)研究重点是当代现象还是历史现象(Yin,1994:1)。如此,当研究的问题是“如何?”“为什么?:”调查者不能控制事件的发生或进程,而研究的问题是现实生活背景下的当代现象时,案例研究就有明显的优势。

早期的社会科学家更多的注重比较案例研究方法与统计研究方法。他们认为,案例研究方法与统计研究方法相互依赖,互为补充,而不是截然对立(Elmer,1939;Lundberg,1926;Gee,1950)。爱尔玛(Elmer)这样评论:“统计方法指出重复事件的存在。这些事件可能是需要的或不需要的。案例方法一方面引起我们对问题的注意,从而可以运用统计方法进行研究;另一方面,在统计方法运用之后,案例方法也可以对一个特殊现象进行综合研究”(Elmer,1939)。不过,龙德贝格(Lundberg)所持的观点,即“案例方法本身不是科学方法,而只不过是科学方法的第一步骤”(Lundberg,1926),已被当代的案例研究方法的追随者所摒弃。

相比于其它研究方法,案例研究方法主要有以下优势:

其一,案例研究的结果能被更多的读者所接受,而不局限于学术研究圈,给读者以身临其境的现实感。

其二,案例研究为其它类似案例提供了易于理解的解释。

其三,案例研究有可能发现被传统的统计方法忽视的特殊现象。

其四,案例研究适合于个体研究者,而无需研究小组。

案例研究也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

其一,案例研究的结果不易归纳为普遍结论。

其二,案例研究的严格性容易受到质疑。比如,如何选择案例就不象问卷法那样有普遍意义。

其三,案例研究耗费时间长,案例报告也可能太长,反映的问题不明了(Yin,1994;Nisbetetal,1978)。案例研究方法的拥护者认为上述案例研究的缺陷是可以弥补的。比如,殷(Yin)认为尽管案例研究不能得出统计的普遍性结论,却可以得出分析的普遍性结论(Yin,1994:10)。

案例方法在教学中的运用

在英国,早在1829年贝雷斯(Byles)就开始在法律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方法(SocialScienceResearchCouncil,1928)。在美国,哈佛法学院的琅德尔(Langdell)教授于1870年引入案例教学法。琅德尔(Langdell)教授也被誉为哈佛法学院的改革者(Gee,1950)。早期的案例教学者被认为是传统法学教育的反叛者。尽管初期遇到了抵制和批评,尤其是案例教学被认为太困难,但到1915年美国较好的法学院都引入了案例教学体系(Llewellyn,1937)。在此之前,美国法学的培训主要是通过实习,即在律师事物所“阅读法律,”以及在法学院就读,通过教师的讲授、阅读讲稿、测验等得以完成。案例教学是通过使用法院的判决,课堂讨论等而进行学习。随后,案例教材起来越多地走进了教室。

案例教学在医学研究和教学中取得巨大成功。在医学领域,观察者的描述具备更多的客观性。在法学中,法院的案例主要是法院的所做所为及见解,法官所拥有的权威往往更多的带有主观特征。哈佛商学院于1919年全面的引进案例教学法。哈佛商业研究局通过教授及有关研究人员的努力,写作并收集案例。

在公共行政学的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亦被广泛运用。但运用案例的数目取决于不同的学校传统、教师及课程。我们认为,案例只是教学的工具,而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案例揭示隐藏在现象后带有规律性、普遍性的本质特征,即作出分析性归纳结论,找到因果关系、建立理论。案例教学切不可就案例而案例,本末倒置。

案例研究设计

案例研究可划分为四个阶段(Nisbet,1978),第一阶段为开放式阶段,研究者不做事先判断,阅读历史卷宗、档案材料、运用访谈法、直接观察法、参与式观察法等了解事实真相。事件是如何进行的、为什么如此进行?第二阶段为重点突破。这一阶段更为系统的、全面的收集资料、证据,但目的是发现事件或重要人物的本质特征。而不是无的放矢,收集杂乱无章的资料。第三阶段是写作。好的案例报告不仅反映写作者严谨的科学精神,而且也要求作者高超的文学素养。第四阶段为检查阶段。所谓检查,是指将报告初稿送交被采访者、被调查者或事件的当事人阅读,由他们提出报告是否与事实有出入或修改意见。

美国案例研究专家殷(Yin,1994)提出案例设计的另一路径。殷认为,案例研究设计有单个案例研究与多个案例研究之分。单个案例研究设计在几种情况下是合适的。第一,当一个案例代表测试理论的关键案例时,用单个案例即可。比如,格雷牧·艾里森(GrahamAllison)用政府职能的三个理论比较古巴导弹危机的处理(Allson,1971)。第二,当一个案例代表一个极端或独一无二的案例时,用单个案例。第三,当一个案例是揭露性案例时,用单个案例。如怀特(Whyte)的《街区角落社会》(Whyte,1955)。运用多个案例设计的优势是:多个案例得出的证据更有说服力。不过,用多个案例研究需要更多资源,比如时间、经费和研究工作。科研工作者常常要掂量利弊,作出选择。 

案例研究资料收集

常用的案例研究的资料收集方法有六种源泉:文件;档案记录;访谈;直接观察;参与式观察;物品(Yin,1994)。在实际的案例研究中,通常是几种方法同时运用文件。除非是史前社会,人类的文明史伴随着文件信息、文献信息。

主要包括:●信函、备忘录和其它通讯信息●日程、公告、会议记录、其它事件报告●行政文件-提案、进展报告和其它内部文件●对事件或场所的正式研究或评估●新闻报道或大众传媒中的其它文章档案记录。相关的档案记录可能存于计算机,但也存于档案馆、资料室、研究室、图书馆等地方。

包括:●服务记录,比如一段时间内的顾客数。●组织记录,比如一段时间内的机构图表和预算。●某地地理特征的地图和图表。●名单和其它相关商品信息。●问卷资料,如某地以前的人口普查资料和数据等。●个人资料,如日记、日程安排、电话本等。访谈法。访谈法是案例研究方法中的重要信息来源。直接观察法。直接观察是指到场地观察事件和相关人物。比如,某学者研究甘肃定西县机构改革,经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系,该学者来到定西编制办公室“实习”三个月,直接观察机构改革的进程。参与式观察。参与式观察是指观察者参与到事件当中。高校、科研单位、国家部委派员到地方政府“挂职锻炼”是参与式观察的较好途径。在人类学研究中,居住在某一村落、社区一段时间(如一年)亦是参与式观察的前提。物品。物品包括技术装置、工具或机器、艺术作品或其它有形证据等。案例研究分析资料分析包括检查、分类、制表或其它组合证据的方法以响应一项研究最初提出的理论命题。对案例研究证据的分析是案例研究最重要、最困难的一个环节。一些学者尝试着用编码的方式将定性资料量化,然后运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分析数据(Pelz,1981)。另一种途径是运用种分析技术(Miles&Huberman,1984),诸如:●将信息以多种方式排列●将分类制成矩阵,证据放入相应的类别●创造资料展示———流程图和其它类别以检查资料●对不同图表的频率制表显示●通过计算数据的平均值和方差,检查图表的复杂性以及相互关系●以时间顺序排列信息两个案例研究分析总体战略(Yin,1994)。第一,依赖于理论命题。即遵循案例研究最初提出的理论命题,案例研究的目标和设计是基于理论命题。这些目标和设计又反映在研究问题、文献述评和新的见解中。第二,完善案例描述。发展案例研究整体框架的描述,这种战略适用于理论命题不强,宜于描述的案例研究。

殷(Yin)发展了案例分析技术的四种主要模式(Yin,1994:106-119):类型匹配(Pattern Matching);解释构建(Explanation Building);时间序列分析(Time SeriesAnalysis)和项目逻辑模型(ProgramLogicMod els)。限于篇幅,这里不再详述。

案例研究成果

案例研究的成果以文章、书籍或研究报告等方式表现出来。案例研究的目的可以是给一个案例、事件绘制肖像,但更重要的是得出分析性归纳结果,或建立理论模型,作出深层次的理论分析。

案例报告往往较长,但不宜冗长乏味。要将事实于结论区分开,将重要事实于一般事实区分开。附录的使用也是较好的方式。案例的写作应当有说服力。但作者不是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持中立。案例写作应争取对事件的正反两方面进行多角度的“全息”照相。专业性强的术语在解释和分析案例时是必须的,但应该慎用。

在案例报告中,应当注意几种危险的写作倾响。有的作者只注重案例的轰动性方面而忽视案例的真实性方面:有的作者只选择支持自己结论的证据;有的作者过多地渲染细节,使案例显得枯燥乏味;有的作者从平庸的事件中“提炼”出浮夸的素材,建立起“深奥”的理论;有的作者不加思索地接受他人的信息,只注重事物的共性,而忽略个性,因而得出平淡无奇的结论。这些,都是我们在案例写作中应当注意避免的。

结束语:公共行政学中的案例研究经典

在美国的公共行政学领域,成功的案例研究并不鲜见。比如,艾里森(Allison)的《决策精髓:解释古巴导弹危机》(1971),考夫曼(Kaufman)的《森林管理员:行政行为研究》(1960),以及塞兹尼克(Selznick)的《田纳西山谷政权和基层组织:政治与组织研究》(1949)等均成为美国公共行政学历史上的经典之作。在艾里森的不朽之作中,美国与前苏联的对抗是通过后者在古巴安置有进攻性的导弹而展开的。艾里森用三个理论模型解释事件的过程。包括对三个关键问题的回答:为什么前苏联在古巴安置有进攻性的导弹,而不仅仅是防御性导弹?为什么美国以封锁作为响应,而不是空中打击或进攻?为什么前苏联最终选择撤出导弹?艾里森选择的三个理论模型是:一、理性演员模型;二、组织行为模型;三、政府政治模型。

在中国,毛泽东早在1927年3月就写出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1927年)的经典篇章,为处于低潮中的中国革命照亮了前程、鼓舞了士气,为从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政权奠定了理论基础。尽管当今中国公共行政学领域案例研究成果尚不多见,但已有了良好的开端。比如,1997年1月中国国家行政学院与美国锡拉丘兹大学(SyracuseUniversity)联合主办了“中国公务员制度实施案例研讨会,”其成果是张德信、汪玉凯教授主编的《国家公务员制度案例研究》(张德信和汪玉凯,2000年)。该资料共包括11个案例,重点对国家公务员的“入口”(公务员考录),“楼梯口”(公务员领导职位选拔和“出口”(公务员辞退制度)进行了案例研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案例作为独特的研究手段和生动、形象的教学素材均有其不可替代的魅力。我们相信,随着MPA教育在中国的广泛开展,中国的案例研究必将迎来生气勃勃的春天。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网保留原创文章版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发表评论: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评论:



Copyright ©2004 - 2008 crcpp.org,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