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可竞争与政府管制
载《世界经济》,2001年4月
摘 要:完全竞争理论认为,市场机制能够自动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可是,当市场上的厂商很少时,特别是在自然垄断情况下,市场机制会“失灵”,需要政府出面实施管制。可竞争性理论修正了对市场机制和管制的这种看法。该理论认为,如果市场是可竞争的,潜在竞争能够对现有厂商发挥强大的约束作用,即使在自然垄断的情况下,也不会影响市场效率。因此,传统的许多管制做法是不必要的。本文考察了竞争、可竞争与政府管制三者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基于市场“可竞争性”的管制原则。
关键词:竞争、帕累托效率、自然垄断、可竞争性、拉姆齐效率、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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